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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立法會3前議員 被捕交保

十八日清晨遭警方登門逮捕的香港民主派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下午獲准交保後走出西區警署。(歐新社)

十八日清晨遭警方登門逮捕的香港民主派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下午獲准交保後走出西區警署。(歐新社)

2020/11/19 05:30

〔編譯管淑平/綜合報導〕香港立法會民主派前議員陳志全、朱凱迪和許智峯三人,因今年中在立法會反「國歌法」抗爭行動中潑疑似含有腐爛植物的臭水,十八日清晨遭警方登門逮捕,並被指控涉嫌「施用有害物品罪」,刑度最高可達三年。這是近幾個月港府針對民主派議員的最新逮捕行動,更令人擔心當局對民主派的打壓有增無減。

潑臭水反國歌法 竟被控施毒

三人下午獲准交保。陳志全向記者表示,遭逮捕是「意料中事」,但沒想到政府除了慣用的藐視立法會罪名,還指控他們「施用毒藥」,「講得好像我們是生化攻擊」。他強調潑「臭水」並無意圖傷害任何人,只為抗議立法會主席限制辯論時間,批評林鄭月娥政府「窮追猛打」,為打壓異議無所不用其極,這次事件「絕對是政治起訴」。

痛批港府濫捕和濫告

許智峯批評當局「濫捕和濫告」,這次事件再次向港人和全世界印證,政權打壓「無日無之」,「這是政權的自甘墮落,再次印證是一個專制暴政所為」。朱凱迪指警方「挖空心思要用最重的罪名起訴」,視他在立法會作為是侵害人身,是「荒謬」。

警方指三人涉嫌觸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中的藐視罪,以及「侵害人身罪條例」中的「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施用或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前者最高可判有期徒刑一年,後者最高可判三年。

「香港○一」報導,這次是警方首次對立法會議員應用「施用有害物品」罪。許智峯的臉書管理員發文指警方在逮捕過程中說明,潑臭水行為「令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煩躁不安、精神受挫」。

此事係五月廿八日立法會恢復國歌條例草案二讀,許智峯在民主派議員抗議過程中,走向主席台打算放置一盆腐爛發臭的盆栽,遭保安攔下、踢倒盆栽,盆內物體溢出,臭味四散,建制派議員陳凱欣被臭到嘔吐。

六月四日國歌條例草案三讀過程中,陳志全、朱凱迪重施故技,兩度企圖潑灑「臭水」遭保全攔截,兩人事後宣稱是「有機肥料」。國歌法在三波「臭彈」攻擊後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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