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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賄案交保撤銷 趙正宇收押

北院昨更裁立委趙正宇羈押禁見,趙正宇上囚車時,故意把頭轉向不讓媒體拍攝。(記者王藝菘攝)

北院昨更裁立委趙正宇羈押禁見,趙正宇上囚車時,故意把頭轉向不讓媒體拍攝。(記者王藝菘攝)

2020/08/09 05:3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無黨籍立委趙正宇被控收受殯葬業者賄款,施壓官員變更地目,台北地院依涉嫌不違背職務收賄罪裁定一百萬元交保。台北地檢署不服,提起抗告成功,高等法院前天撤銷發回地院更裁,北院考量趙正宇有鉅額現金交代未明、具影響力、資力,有串證、滅證及逃亡之虞,昨裁定改為羈押禁見、通信;可抗告。

檢調查收賄案 收押第4位立委

這是檢調連日調查此收賄案與太平洋流通前董事長李恆隆行賄立委案後,被裁定收押禁見的第四位現任立委,人數之多,歷年來罕見,前三人分別是廖國棟、陳超明、蘇震清。

北院二日原裁定與昨日的更裁,均指趙正宇有勾串共犯或證人、湮滅證據之虞,差別在於,原裁定認為檢察官蒐證已告一段落,不羈押也不影響案件偵查。更裁則認為,趙正宇家中鉅額現金來源待查,且趙位高權重,可能與未到案的證人串供,若不羈押禁見,恐妨害偵查進行。

據悉,趙正宇在庭上切割其辦公室主任林家騏(已羈押禁見確定),強調不了解林的所作所為,不應被視為貪污被告,但台北地檢署認為,趙和林家騏的辯詞兜不攏,不排除近日提訊兩人對質調查,釐清全案前後脈絡。

920萬哪來 與辦公室主任兜不攏

受命法官梁夢迪認為,趙正宇涉犯最輕本刑五年的不違背職務行為收賄罪,又涉賄金額極鉅,逃匿司法調查的可能性甚高,而且他位居要職,具深厚人脈,有多筆房產,資力甚豐,有逃亡動機與能力。此外,趙對於家中為何被查出存放九百廿萬元鉅額現金,無法清楚陳述來源,供詞也和林家騏說法不一,無法排除林家騏有袒護趙正宇的可能。

北院指出,目前尚有證人未到案,況且本案牽涉人員眾多、細節繁雜,檢察官仍需調閱相關事證、比對卷證,才能分析出共犯間分工等案情,如不羈押趙正宇,他可能透過親信、助理等人對證人施壓,掩飾、藏匿犯罪所得,審酌案件偵辦進度、犯罪規模等,並考量趙可能透過各種方式與證人串供,故裁定應羈押禁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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