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赴中任公職敗訴 陸委會:支持內政部上訴
2020/08/07 05:30
〔記者黃欣柏、鍾麗華/台北報導〕內政部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對前往中國擔任社區主任助理的國人開罰,不料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判決內政部敗訴。內政部昨對此表示遺憾,強調政府對於中國各種拉攏國人的統戰作為,始終秉持依法行政、維護台灣安全的立場,未來一定會依法提起上訴。陸委會也表達,會全力支持內政部上訴,後續將提供相關協助。
內政部指出,國人赴中擔任社區主任助理一案,是相關機關會商認定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每起個案都經過充分完整調查,才由內政部裁罰,面對中國以相關職務拉攏、吸納國人作為統戰宣傳樣板,內政部基於確保台灣安全及人民福祉的立場,一定會依法上訴。
陸委會則表示,判決忽視中共招聘國人參與基層治理工作,設定「認同九二共識」的政治前提,強加政治信仰,威逼政治認同,製造交流陷阱,利誘違法職務,營造統戰樣板,對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所造成的負面影響,陸委會支持內政部依法上訴。
陸委會強調,「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項規定,禁止國人擔任中國大陸黨政軍組織的職務,是基於兩岸處於分治及對立狀態,中共長期企圖消滅中華民國主權,迄今亦不放棄武力犯台,嚴重威脅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