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條款修法 柯建銘曾與涉賄立委激辯
2020/08/01 05:30
〔記者黃佩君、錢利忠/台北報導〕五位立委涉嫌收受有意爭奪SOGO經營權的前太流董事長李恆隆的賄款,協助推動俗稱「SOGO條款」的公司法第九條修法。「SOGO條款」修法過程中,一度傳出要加入「回溯機制」,朝野協商時,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與包括國民黨立委廖國棟及時力立委徐永明在內的在野立委激辯;但柯建銘明確表示「法律不可回溯」,最後條文未納入。
「公司法」修法於二○一七年啟動,大修且翻新百餘條文,包括「SOGO條款」、「大同條款」等條文。「公司法」第九條俗稱「SOGO條款」,明定公司負責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若犯刑法偽造文書辦理設立或公司登記,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後,由中央主管機關依職權或依利害關係人申請,撤銷或廢止登記。
被控收賄的立委陳超明、廖國棟、蘇震清,以及前立委陳唐山、徐永明疑根據李恆隆意願,推動公司法第九條修法,試圖讓李恆隆在經營權之爭佔上風;前年八月雖修法通過,但由於無法溯及既往,李恆隆認為無益他奪回經營權,又回過頭關說,要求立委利用立委質詢機會施壓經濟部商業司等機關。
經濟部長王美花昨表示,案件偵辦中,經濟部尚未了解具體情況,但若有需要將配合檢調辦理進度。
至於「公司法」修法過程中是否有遭到壓力?王美花表示,她還不清楚修法與案情是否有關,不適合做出評論。經濟部內部則透露,修法後「有一定壓力」,但今年起仍多在文書往返程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