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生效 陸委會:中共說你有罪就有罪
人人都可能是「李明哲」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因應「港版國安法」,陸委會在官網成立專區,專區列出「被消失」的高風險族群,包括聲援「台獨」、「港獨」、「藏獨」、「疆獨」、「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批判或暗諷中國共產黨、北京政府、香港政府、政治人士、「一國兩制」;支持聲援、捐錢或物資、參與「反送中」運動等。陸委會強調,中共慣以法律作為整肅異己工具,人人都有可能成為下一個「李明哲」。
官網成立專區 列出高風險族群
陸委會連兩週在例行記者會提醒民眾不要前往中國,九日還正式發出新聞稿,強調國人前往或過境中港澳應審慎評估,同時在官網設置專區說明前往的風險。
成功大學政治系教授洪敬富認為,「港版國安法」讓原本緊繃的兩岸關係雪上加霜,赴中港澳確實存在極大的風險。政府無法確保台灣民眾在中國的人身安全,如果台灣人因此被抓,恐束手無策,不得不發出警訊。
北京可能殺雞儆猴 施壓蔡政府
洪敬富分析,政府的善意提醒,其實有多重效果與訊號,不僅對內,也對外。在美中對抗的新冷戰局勢,台灣也選邊站,加入美國印太戰略布局中,歸在「美國隊」之中,也顯示台灣與美國同是站在民主自由與人道價值的一邊。
台大政治系副教授陳世民也說,從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枋寮鄉政顧問李孟居、南台灣兩岸關係協會聯合會主席蔡金樹、台師大退休副教授施正屏接連莫名其妙「被失蹤」,實施「港版國安法」後,北京恐會「殺雞儆猴」,抓幾個人,故意給蔡政府難堪,造成台灣內部壓力。
陸委會則指出,「港版國安法」規制對象不只在港人士及組織,更擴張到外籍人士;範圍不只香港境內、港籍航空器、船舶,更橫跨全世界的地域。
陸委會強調,「港版國安法」主要禁止「分離中共主張的任何領土」、「推翻中共或港府政權(含破壞官方場所設施等)」、「實施恐怖活動(含對人嚴重暴力、破壞交通、水、電、通訊及網路等)」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含阻撓政策及法律執行、引起對中共及港府的憎恨等)」等四大罪行。
陸委會指出,「港版國安法」的監聽、搜索、調查不用經法院同意,且中共掌握該法所有解釋權,亦即「中共說你有罪,你就有罪」。顯現中共為維護其政權安全,無所不用其極全面封殺其無法容忍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