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蘋果禮盒 劉茂群當選無效確定
桃園國民黨七連霸議員落馬 昔日十大要犯段樹文遞補
〔記者楊國文、陳恩惠、謝武雄/綜合報導〕七連霸的國民黨桃園市議員劉茂群,被控前年選舉前指示助理到社區發送市價七百多元的蘋果禮盒,請託投票支持,已構成投票行賄不法,經檢方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桃園地院判劉茂群當選無效,劉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院認定,劉女之前並無在該社區贈禮的前例,突然於選前致贈蘋果禮盒給多達三十八名棟委,且禮盒價值不菲,已涉及投票行賄罪,昨判她當選無效確定。
選前致贈38名社區委員
劉茂群當選無效定讞後,依選罷法須解職,由同選區落選頭、曾名列十大槍擊要犯的段樹文遞補。段樹文在臉書發文指「等待是天公伯給的磨練」,會努力兌現「為弱勢發聲!為市民代言!為八德打拚!為公益加油!為信仰服務!」的競選承諾。
劉茂群獲悉判決後神隱,只在臉書以「得之我幸不得我命,面對橫逆,平靜以待」為題發文,向鄉親致歉無法兌現競選政見,未來不再從政。
此案刑事賄選部份,桃園地院今年一月才認定送禮屬政治人物正常生態,判決劉茂群無罪,高院民事庭昨卻推翻一審刑事見解,引起矚目。高院合議庭指出,民事不受刑事拘束或影響,一切依證據判定。據悉,一審判劉賄選案無罪部份,檢方已上訴高院審理中。
高院認定涉投票行賄罪
此案檢方、段樹文均指控劉茂群在二○一八年六月間,致贈桃園市八德區陸光四村社區管委會每位當選委員(簡稱棟委)價值七百三十八元的蘋果禮盒,趁機向各棟委請託投票支持,已涉及選罷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的投票行賄罪,應判劉當選市議員為無效。
桃園地院認為,台灣社會並無特別重視社區管委會改選的風氣,依證詞及相關資料,劉茂群先前在陸光四村社區管委會改選時,並未致贈水果禮盒,可見贈送禮盒與社會風氣、慣例或節慶無關,確實為投票權行使的對價,判劉茂群當選無效。劉不服,上訴高等法院。
高院也認定劉女致贈蘋果禮盒和約定選民投票行為間具有對價關係,涉及選罷法的投票行賄罪,昨判她當選無效確定。
段樹文曾入獄服刑22年
即將遞補的段樹文今年五十八歲,一九八四年涉及桃園角頭大哥等命案,曾是警政署通緝的十大槍擊要犯之一。他受訪時不諱言曾入獄服刑廿二年的「黑歷史」,上任後推行孝行獎是首件要務,期許發揚孝道、服務弱勢團體,對地方建設付出全心全力。
桃市議會第二屆迄今,已有歐炳辰、陳榮基、張運炳等議員因案去職,劉茂群當選無效官司定讞,是本屆議會第四位解職的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