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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分析》此地無銀三百兩

退役中將羅文山(左二)在二○○八年十二月廿三日帶著中國政協委員許智明(右一)、黃紫玉(左一)人進入總統府,並與當時的總統馬英九合照。(取自黃埔四海同心會官網)

退役中將羅文山(左二)在二○○八年十二月廿三日帶著中國政協委員許智明(右一)、黃紫玉(左一)人進入總統府,並與當時的總統馬英九合照。(取自黃埔四海同心會官網)

2019/12/08 05:30

記者蘇永耀/特稿

陸軍退役中將羅文山擔任中華黃埔四海同心會會長期間,拿了中國政協千萬元的政治獻金而遭判刑,期間還帶兩位政協到總統府與當時擔任總統的馬英九見面。馬昨卻推得乾淨說:「希望他(羅文山)這次碰到這個事情,應該認真檢討改進」。這是要檢討手段不夠精進細膩還是什麼的,馬刻意模糊,反顯得此地無銀三百兩。

羅文山遭判刑,不獨是因為侵占了部分政治獻金,而是「違反政治團體不得接受國外捐款」的政治獻金法規定。

馬英九應向外界說明,二○○八年十二月廿三日在總統府內的這場接見,是不是「前金後謝」?四海同心會挺馬不遺餘力,出錢又出力,馬在上任總統甫半年即安排見面,彰顯重視與感謝。而按四海同心會的章程,會員主要來自國內軍校的校友。對於許智明、黃紫玉這兩位港商、台商也同在接見之列,馬還特別與這兩位及羅文山四人合照,若無特別引薦,豈非不合常理。

何況,許智明、黃紫玉當時皆非新任政協,黃還以第一位台商成為中國政協而名聲在外,馬英九難道不知道兩位商賈政協能夠同在四海同心會接見隊伍裡的背後意涵嗎?

黃紫玉在馬政府時期還被列入「在中國擔任公職的違法名單」,面對外界要求查辦處罰,都沒下文。馬英九莫要撇清說不知這二人是中國政協。這就會像是馬時代有一位陸委會主委不識當時擔任中國政協主席賈慶林的照片,是一樣的荒唐。

馬辦昨批評此事是抹紅、無聊、選舉伎倆。但對照羅文山案是花了長時間蒐證才得以判刑,正好凸顯這類放任滲透統戰等開門揖盜行徑,現行法律規範面確實不足。

諷刺的是,國民黨最近提出的「反併吞中華民國法草案」也規定:「任何人不得受敵對組織或敵對組織成員指示、委託或資助」。馬英九將受邀出席十日在立法院舉行的「反併吞中華民國法草案」公聽會,或許馬可以從「身體力行」的經驗,一併說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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