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美澳推專法 防堵外國勢力滲透
2019/07/06 05:30
蔡英文總統宣示,立法院下會期將完成「中共代理人」的修法。事實上,為防堵外國勢力滲透,美、澳等民主國家,也採取法制作為防範。
澳洲在去年通過「國家安全立法修正案(間諜活動及外國干預)法案」,以及「外國影響力透明化法案」;美國則早在一九三八年就通過「外國代理人登記法」。
澳洲的「反外國干預法」明定,在澳遊說人士申報是否為其他國家服務,未明確揭露者可能面臨刑事訴訟。法案也加重對間諜活動的刑罰,洩漏國家機密資訊的聯邦官員可能面臨更重的刑責,入侵澳洲企業盜取商業機密的外國人,最高可能面臨十五年的刑責。
美國在「外國代理人登記法」中明定,「政治或準政治身分」代表外國利益的代理人,應公布其與外國政府的關係、相關活動與資金訊息。該法主要目的為協助「美國政府和美國人民對相關人物的言論和活動進行評估」,去年美國司法部也要求中國「新華社」與「中國環球電視網」註冊為外國代理人。
(記者彭琬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