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文大若使用不當 就處理
2018/06/13 06:00
〔記者賴筱桐、鍾泓良/綜合報導〕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遭爆出租建物,供文化大學違規當宿舍「大群館」收租,侯友宜昨還是強調坦蕩,房子租給文大,若文大有使用不當的情況,「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
「大群館」土地使用分區屬「特定住宅區(二)」,根據「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可以做集合式住宅,但不得申請寄宿舍,該棟於一九九七年所取得使用執照也屬集合式住宅。
市府︰是否為宿舍 待文大、教部詮釋
二○一二年郝市府時,建管處認定該棟應屬宿舍,但同年都發局卻認定屬集合式住宅,形成兩者定義出入。台北市政府都發局長林洲民昨表示,大群館是否為學生宿舍,應由文大及教育部來詮釋,將依回應決定如何處置。
侯友宜昨透過競選辦公室向律師查證,律師說明,依法規「多戶住宅」(也就是集合式住宅)可以租、售給任何人,包括學生,在法律上沒有任何問題。
侯友宜昨接受電台專訪強調,一切程序合法,一塊土地蓋的建物有九十九戶,所以申請九十九個門牌,並不是一戶有九十九個門牌;至於外界質疑公安疑慮,房子出租給文大,如果文大有使用不當的情況,「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
北市府都發局長林洲民則表示,根據市府發出的使用執照,「大群館」是申請九十九個門牌的集合式住宅,而非「一門牌九十九戶」的寄宿住宅。
林說,二○一二年時,議員李慶元安排現勘,建管處認定大群館屬H1類組宿舍,應比照宿舍要求公安申報,並在當時對文大開罰六萬元。然而,都發局都市規劃科也在當年發函,認定大群館屬多門牌住宅,雖出租供學生使用,但仍屬於集合式住宅,因此尚無違反土管規定,兩局處之間相互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