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監聽 黃世銘判賠柯建銘32.5萬
2018/02/08 06:00
〔記者項程鎮、曾韋禎/台北報導〕馬政府「九月政爭」前夕,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分別向當時總統馬英九、閣揆江宜樺洩漏監聽立委柯建銘的監聽譯文,柯因此控告黃損害他的隱私權、名譽權,求償四百六十五萬餘元,高等法院昨天判決黃須賠柯三十二萬五千元,柯還可上訴、黃則不行;黃、柯兩人皆未出庭聆聽判決。
對於判決結果,柯建銘表示,黃世銘為了監聽他而編串故事,已嚴重傷害其人格權,會再上訴。
黃世銘的刑事責任部分,一審認定他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罪,判刑一年二月,黃上訴後,高院仍認定黃犯行明確,加重改判為一年三月、得易科罰金四十五萬七千元定讞,黃選擇繳交罰金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