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劾記名投票 學者提醒勿淪政治鬥爭
2018/01/19 06:00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新任監委陳師孟等人希望監察院能調整彈劾審查內規,採記名投票,「讓陽光照進來」。學者提醒,相關推案應先在監院內好好溝通,在法制程序上做到完備,否則贊成與反對派出現嚴重分歧,又釀成「藍綠政治之爭」,恐再度斲傷監院的威信。
廖達琪:法制程序應該完備
中山大學政治所教授廖達琪表示,依一般議事規則,是「對事記名、對人不具名」,她對彈劾記不記名,並沒有特定立場,如果未來彈劾改成記名的話,也是負責任、透明的做法。
不過,廖達琪指出,未來在彈劾記名的推動上,應該更細緻、注意到細節,並多方考量,不要演變成為新舊監委間的政治分歧、藍綠間的政治鬥爭,至少在法制程序上應該完備,說服不同意見的人。
施正鋒:為自己的投票負責
東華大學教授施正鋒強調,記不記名是政治哲學的問題,類似之前議長選舉記名投票的討論,而記不記名牽涉到關說,甚至是「前金後謝」。雖然現在大專院校的升等論文審查採不記名方式,以避免人情壓力,但教授、副教授等職務,與處理公共事務相關的監委、民代有很大的不同。
施正鋒認為,現在台灣的民主化、議會改革等,都是往民主公開的方向走,監委對於彈劾案當然要記名,為自己的投票負責。或許有人辯稱記名會影響審查案件的公正獨立性,但「行使彈劾權還有什麼見不得人、不能公開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