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中落地簽 須檢附台灣身分證
2017/11/29 06:00
〔記者吳正庭、鍾麗華/綜合報導〕金門縣政府昨天表示,十二月一日起,凡經廈門五通碼頭辦理「落地簽」者,需檢附台灣身分證或相關證件,如未攜帶,中國出入境單位將不予辦理。縣府表示,這項規定,中國廈門入境單位已宣導多時,研判主要是推廣五年效期的卡式「台胞證」。
相關官員表示,過去是護照加上身分證影本,現在換成正本,不過,對岸發現有些影本造假、有錯誤,因此才要用正本;另一方面使用身分證正本資料較翔實,中方藉此為以後第二代卡式台胞證預作準備。
官員強調,對於卡式台胞證不排除有侵犯個資疑慮,甚至台灣民眾前往中國恐遭隱形監控,我方將持續關注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