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向忠案 陸委會︰事實尚未釐清
2017/04/19 06:00
是否遣返「現在還不知道」
〔記者林良昇、王冠仁/台北報導〕中國人士張向忠來台旅遊途中跳機脫團,聲稱受我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妻子李凈瑜救夫行動感召,試圖向我國申請政治庇護,張向忠前晚遭移民署留置,陸委會主委張小月昨受訪指出,張向忠是根據兩岸旅遊協議來台旅遊,脫團後,我方也根據該協議內容,跟對岸做通報。至於是否根據協議遣返?她則說,「現在還不知道」,因為很多事實都還不了解。
曾在中入獄 案由信用卡詐騙
陸委會昨晚表示,移民署已邀集相關機關召開研商會議,對張向忠所提供的資料文書進行審查,相關機關亦再度派員與張向忠會面,進一步釐清主張及訴求。
至於傳出美國國務院二○一四年人權報告,指張向忠遭任意逮捕,陸委會表示,據張提供的中國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所載,張是犯信用卡詐騙罪,遭判處三年徒刑,並於去年七月刑滿出獄。
移民署表示,中籍人士來台前須向中國官方申請「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通行證(俗稱大通證)」。張向忠申請來台,事前有取得大通證,與其他受迫害者無法取得大通證情況不同,因此須先釐清張到底有無、或是受到什麼情況的中國官方迫害,才能決定如何處理張男。
張向忠十二日參加旅行團來台,次日脫團。期間住在新北市新店的王姓友人住處。移民署台北市專勤隊幹員前晚會同警方前往該處將他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