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院審查會通過 公務員年金採計基準改為10年
〔記者吳柏緯、曾韋禎/台北報導〕考試院的全院審查會昨天續審「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會中通過未來退休年金計算將以「在職最後十年的平均本俸」為基準,而非銓敘部或年改會提的「最後十五年平均」,意味未來算出的退休金額將會較高,也意味改革力道似較放寬。考試院表示,這是委員們討論後達成的共識,予以尊重。
退休金將較優厚 試院被質疑放水
立法院民進黨團書記長李俊俋則表示,相關草案送進立法院後,還是要由國會來審查。他並指出,考試院以勞保年金計算基準從五年拉長到十五年,就認為公務員只能拉到十年,這種討價還價的方式是否有理,社會自有公評。
考試院昨天針對「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進行第六次全院審查會,近五小時討論後,通過四條條文,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將年金計算基準由原訂的在職最後十五年本俸平均改為最後十年平均。
立委批討價還價作法 社會自有公評
由於最後十年薪資平均一定高於十五年平均,等於未來公務員退休金計算將會比年改會原訂標準更為寬鬆優厚,引發質疑考試院似乎對公務員年金改革「放水」。
據與會人員透露,訂出在職最後十年本俸平均,主要考量配合勞保平均投保薪資的增幅。目前勞保平均投保薪資採計期間為在職最高六十個月,未來改革後擬拉長至十五年,採計期間增加十年,因此考委認為公保應比照勞保,從目前採計退休前最後一個月增加至退休前十年。
除了年金計算基準相關條文的放寬,審查會昨也通過「關懷弱勢」條款,對於重度身障公務員工作滿十五年,可准予提前到五十五歲退休;極重度身障公務員則工作滿十五年,可提前到五十歲退休,不受公務員六十五歲退休的限制,且退休後均可依法請領退休金。
此外,對於亡故退休人員遺屬一次撫慰金,審查會也通過加發六個月,希望關懷遺屬、減輕喪葬費負擔。
至於優存利率「十八%」調降機制、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等更關鍵條文,預定在週二、週四的審查會繼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