遍地開花》愧對鎮暴裝 傳前鎮暴指揮官發文釋疑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對於群眾佔領行政院,警方是否有執法過當的問題,一名自稱前鎮暴部隊指揮官的網友發表一篇文章釋疑,並在文章最後表示「身為前鎮暴部隊的一份子,我覺得他們愧對了烏龜(鎮暴)裝。」
太陽花學運日前部分群眾衝進行政院,引發警察鎮暴驅離進入政院的民眾,雙方爆發流血衝突。事後,許多民眾釋出影片或自行站出來指證警方執法過當,且有部分警方在鎮暴時以警棍針對民眾頭部擊打,造成許多民眾掛彩。對於這次鎮暴流血事件,一名自稱是前鎮暴部隊指揮官的網友在網路上發表文章釋疑。
該網友表示,自己曾在警總岩灣職訓總隊服役,歷經二清專案,最大的指揮鎮暴部隊規模達到400到500人,當時所對付的都是真正的暴民和管訓的流氓。
這名匿名的網友提出5點的相關鎮暴規定:
1. 保警除非是訓練有誤,不然就是故意殺人。並強調鎮暴時千萬只能打身體,若是瞄準無抵抗的民眾頭部揮棍,匿名的網友認為這與涉嫌殺人未遂無異。
2. 針對無抵抗的民眾,鎮暴部隊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民眾搬離現場,不得動手。同時補充即便是一名曾經攻擊鎮暴部隊的民眾,只要他趴在地上不動、蹲下雙手抱頭、坐
下雙手舉高,鎮暴部隊就不得再動手攻擊。
3. 人是沒有理性的,保警亦是如此,而且現場指揮官的責任,除了清除現場外,就是把打到眼紅的鎮暴部隊成員給隔離開來,免得打死或重傷民眾。
4. 第四,用水砲車是極不負責任的,因為水砲車殺傷力極大,不應輕易使用,而且依照規範,使用水砲車的時機應是使用催淚瓦斯無效後方可使用,且只能對有攻擊危險的暴民使用,不應用於驅離靜坐的民眾。
5. 指揮的混亂。尤其是警察跳過使用催淚瓦斯的步驟,該網友認為警察礙於輿論壓力,決定不使用;或是上級給予更大的壓力讓他們跳過這個步驟,甚至有可能是現場指揮官尚未下令,保警和水車就已出動都有可能。
該網友也認為警察跳過使用催淚瓦斯的步驟,警察沒有提出解釋,也未有人發出質疑,這是相當有疑慮的,同時網友表示光是未使用催淚瓦斯的這點,就已有業務過失嫌疑,屆時現場指揮官必須為此負責。而文章最後,匿名網友表示自己沒有要替誰做解釋,但他認為「身為前鎮暴部隊的一份子,我覺得他們愧對了烏龜(鎮暴)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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