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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員曾麗燕當選無效案 二審逆轉勝

2012/04/11 16:27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國民黨市議員曾麗燕被訴當選無效案,高雄地院判決她當選無效,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大逆轉,認為沒有證據證明樁腳等人賄選與她有關,下午改判當選有效並確定。

據了解,去年底高雄縣市合併首次市議員選舉,第十選區候選人曾麗燕當選後,獲得一萬三千多票的候選人吳銘賜,以第一高票落選,吳並認為曾女透過林姓女樁腳等多人,以每票五百元賄選,因此向高雄地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曾麗燕則指稱,林女等人不是她的樁腳或競選團隊,也未授意賄選,更非其親近家屬,原告請求沒有理由。

法官調查,林等多人的確替曾麗燕買票,其中有人與曾麗燕配偶林宏宗的助理接觸,並曾要求被告的李姓助理安排生病轉院之事﹔另有人指控被告服務處趙姓男子提供五千元賄款,及與李姓助理熟識,選民如有需要服務,可以找李幫忙,因而認為被告違反選罷法規定,判決吳銘賜勝訴。

曾麗燕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合議庭開庭後,認為吳無法舉證樁腳林女等人賄選與曾麗燕有關,改判她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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