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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偽造陳乃瑜罷免連署 羅明才2主任、綠前主委全認罪拚緩刑

    2026/02/05 13:49 記者劉詠韻/台北報導
    左起為國民黨立委新店服務處主任劉時郡、林姿伶。(資料照)

    左起為國民黨立委新店服務處主任劉時郡、林姿伶。(資料照)

    國民黨立委新店服務處主任劉時郡、林姿伶,與民進黨新店區黨部前主委吳春美涉嫌偽造新北市綠議員陳乃瑜的罷免案連署書756份,遭違反個資、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先開審查庭,3人均認罪,律師請求輕判或緩刑,但法官認為部分犯罪事實與扣押物紀錄仍須釐清,案件將移由一般法庭審理。

    檢調調查,國民黨青年工作委員會新店區榮譽主席劉時郡等人,因羅明才面臨罷免而推動以罷制罷,欲趕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提議人應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實施前達成連署,鋌而走險偽造陳乃瑜罷免案提議人名冊。

    檢方追查發現,民進黨新店區黨部前主委吳春美,於黨內議員初選失利後,經林姿伶協助曝光以延續政治生命,為償還人情,涉指示其兒子及媳婦造假連署高達666份。其中,劉時郡、林姿伶則透過提議人親友擅自取得個資、整理曾繳費黨員名冊,分開抄寫提議人名冊欄位,以避免相同筆跡等方式犯案。

    北院今先行開審查庭,若案情單純或被告認罪,法官可直接結案。不過,審查庭法官卓育璇認為,檢方起訴犯罪事實仍需釐清,且卷內扣押物如電腦、手機、筆記本等紀錄不完整,涉及未來犯罪工具是否沒收,因此無法一庭結案,決定將案件移由一般法庭審理,並徵詢檢、辯雙方意見。

    涉案3人今開庭時全認罪。劉時郡辯護律師表示,劉已承認犯罪、無前科,已與被害人和解;犯後態度良好,先前羈押禁見4個月,已無再犯可能,且劉為家中唯一經濟來源,需扶養配偶、父母及3名未成年子女,請求法官從輕量刑或給予緩刑機會。

    林姿伶的律師指出,林女已與被害人和解,犯罪情節輕微,偵審中均自白,懇請法官判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或緩刑。吳春美律師亦稱,吳女坦承犯行,因家人協助才未能立即陳述,涉案後已受重大懲罰,懇請法官判處最輕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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