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不副署「財劃法」5大理由 政委林明昕:反制國會獨裁不叫獨裁
2025/12/15 16:28 記者陳昀/台北報導
行政院召開「捍衛憲政秩序」記者會,政委林明昕進一步說明「不副署」的理由,再修版「財劃法」涉及五大違憲。(記者陳逸寬攝)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下午召開「捍衛憲政秩序」記者會,宣布「不副署」財劃法;政委林明昕進一步說明「不副署」的理由,再修版「財劃法」涉及五大違憲,增加中央政府整體預算支出2646億元,且突破法定舉債上限,等同逼政院自廢武功,政院反制多次累積的「國會獨裁」,且國會仍有制衡方式,這不叫獨裁。
林明昕指出,首先,再修版財劃法違反憲法第70條,以「法案」名義包裝,增加中央政府整體預算支出2646億元,造成立法院對行政院所提預算增加支出提議;第二,在法律層次上,強迫政院舉債高達17.1%,違反公債法所定15%上限,如不舉債,等同要政院「自廢武功」,嚴重影響財政健全,沒收施政決策權與推動權。
林明昕說,第三,再修版財劃法也違反權力分立、嚴重侵害行政權,依憲法第59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提出預算權、形成施政計畫都是「行政專屬權」,法案卻無視各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財政情形,一律要求補助款不得低於一定比率或金額,破壞責任政治原則。
林明昕表示,第四,再修版財劃法強制規定中央「應」補助地方政府,違反憲法第147條、地方制度法第69條宗旨,對地方補助應衡酌「全國經濟平衡發展」;第五,突襲式修法程序無視公開透明與討論的需要,悖離民主原則,不僅在程序委員會逕付二讀、未交委員會審查,且兩次黨團協商均未獲共識、未逐條討論,同日完成二三讀表決。
林明昕強調,以上問題都不是第一次發生,是從國會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以來,多次重複發生的現象,修法的過程也有嚴重瑕疵,這在憲法學理稱為「多數暴力」,議會藉此強度關山想通過的法律就叫「國會獨裁」。
林明昕說,行政院「不副署」絕對不是獨裁,政院是基於多次累積,才必須反制「國會獨裁」,依照憲法,國會兩個方式可以制衡,聲請釋憲或提出不信任案,三權或五權之間,只要有另一權可以制衡,那就不叫獨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