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制定「促進兩岸標準共通條例」 陸委會批:非中方可片面決定
2025/12/03 19:09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
陸委會強調,我方的標準制定,將依我方相關規定辦理,涉及我方公權力的標準制定項目,非中方可片面決定。(資料照)
福建省人大常委會近日制定《福建省促進兩岸標準共通條例》,將於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國國台辦今天聲稱,這是福建省涉台領域又一創制立法,對打造兩岸共同市場、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陸委會批評,我方的標準制定,將依我方相關規定辦理,涉及我方公權力的標準制定項目,非中方可片面決定。
國台辦發言人張晗說,條例突出「通」與「同」二字,將福建省近年來形成的成熟經驗與創新做法及時固化並上升為法規,鼓勵兩岸同胞攜手,透過共同選題、研製、比對、使用等方式開展兩岸標準化合作。
張晗聲稱,這是福建省涉台領域又一創制立法,對打造兩岸共同市場、增進兩岸民生福祉、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對此,陸委會說,「行業標準共通」是2019年1月2日中共公布「習五條」政策指示事項之一,後續並已納入2023年「閩台融合21條」工作項目,過去2年福建省政府不定期發布所謂兩岸共通標準成果,進行「促統、促融」統戰宣傳。
陸委會強調,本次中方制定「福建省促進兩岸標準共通條例」,僅適用在中國福建省,對台灣不生效力。我方的標準制定,將依我方相關規定辦理,涉及我方公權力的標準制定項目,非中方可片面決定。
陸委會指出,政府提醒參與中方制定標準的國人、企業、機構或團體,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之1第2項規定,未經政府授權,不得簽署涉及台灣地區公權力之協議;與中方相關部門從事合作行為,應注意遵守兩岸條例第33條之1相關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