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條例排除救國團逕付二讀 黨產會轟KMT附隨組織
2025/12/02 13:31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
行政院黨產會2022年已認定國民黨附隨組織中國青年救國團之財產為不當取得財產,須收歸國有。(資料照)
藍白今日聯手將國民黨立委游顥領銜提案的「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修正草案」部分條文,逕付二讀,意圖把救國團排除於不當黨產條例適用範圍之外。對此,黨產會表達「深切遺憾」,強調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024年8月1日作成的判決中,認定救國團曾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無誤。
根據黨產會調查,在威權統治時期,中國青年救國團因為執行各種黨國交辦任務,1989年以前取得青年活動中心等許多不動產,許多仍未歸還國家,總資產1993年便高達41億元,2020年累計資產約51億元,多數非民主時代所賺;2022年7月,黨產會開會認定,國民黨附隨組織中國青年救國團之財產為不當取得財產,須收歸國有。
黨產會表示,自2016年立法院通過黨產條例,依法成立黨產會並由本會依法調查救國團以來,已歷9年餘。救國團對於本會認定其曾為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以及將其不當取得財產收歸國有之兩項處分,均提起訴訟,相關案件刻正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與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
黨產會指出,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儘管名義上救國團曾經隸屬於國防部,然北高行依舊於2024年8月1日作成的107年度訴字第1227號判決中,認定救國團曾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無誤。
黨產會強調,其次,假設救國團如其所宣稱一般,「曾隸屬於國家機關即不可能為任何組織之附隨組織」,試問,在救國團脫離國防部之隸屬關係後,為何不曾歸還國家賦予該團執行任務的剩餘財產?更且,在歷經數年的調查過程與訴訟中,救國團始終未曾針對本會依據政府、國民黨相關檔案、史料所做,認定國民黨以其執政的優勢,為救國團不當自國家取得財產部分,做出合理之反駁。
黨產會批評,在本會歷經數年的調查與訴訟期間,不斷發現救國團參與各種黨國威權時期的校園監控活動的證據。證據顯示,救國團協調軍訓教官,對大專校園師生、社團進行長期的監控,救國團對於此類活動,歷年來皆以年代久遠查無資料等說詞迴避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