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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軍人為小利淪共諜 學者籲加強監控地下錢莊、宣導500萬檢舉賞金

    2025/11/11 13:40 記者方瑋立/台北報導
    國防院國防戰略與資源研究所所長蘇紫雲。(資料照)

    國防院國防戰略與資源研究所所長蘇紫雲。(資料照)

    針對近期共諜案頻傳,甚至有軍人為15萬元蠅頭小利出賣軍事機密,國防院國防戰略與資源研究所所長蘇紫雲今(11日)受訪分析,現今的共諜與1950年代的「理念型」不同,基本上都是「物質型」共諜。他指出,中國多透過地下錢莊「海選」吸收,或鎖定退役高官利誘;他建議,我方應成立專案小組監控地下錢莊,並加強宣導最高500萬元的檢舉獎金,從源頭與誘因上反制。

    蘇紫雲今天受訪指出,中國發展共諜的手法主要有兩種類型。第一種是透過地下錢莊吸收各行各業人士,進行「海選」,再篩選出有情報價值者繼續發展;第二種是針對「高價目標」,例如退役高階官員,可能利用他們在中國經商時給予特許權,誘使他們回台後,透過人脈拉攏學弟、學長。

    對於反制措施,蘇紫雲提出兩點「剛性」建議,首先是善用「情報工作法」的獎勵機制,他強調,檢舉共諜成功最高可有500萬獎金,(團體最高1000萬),遠比近期案例中為30萬、15萬等蠅頭小利鋌而走險來得更重,應加強宣傳。

    其次,蘇紫雲建議,政府應聯合成立專案小組,針對地下錢莊進行監控,追查其背後資金的運作來源,從根本源頭掃蕩發展共諜組織的網絡。

    在「柔性」的保防教育方面,蘇紫雲提醒,除了傳統短片短劇,更要讓官兵理解中國發展間諜是「從淺到深,變成脅迫」。他解釋,有些人可能認為「照片賣出去不算什麼」,但這之後就會變成對方要脅的工具。

    蘇紫雲分析,物質或色情通常是第一階段接觸的「釣餌」,等到目標上鉤後,若對方想退出,中共就會改用脅迫方法,威脅揭露其先前的情色或物質買賣行為,迫使他繼續配合。

    蘇紫雲也明確界定,只要把機關資料外洩,就已構成犯罪要件;若這些外洩資料變成兌換物資,就是「販賣情報」;若是連續犯,就可視為共諜。他強調,官兵從第一階段就應有警覺心。

    談及近期中共推出「沉默的榮耀」等情報劇,蘇紫雲表示,這應視為中共2008年諜戰宣傳劇「潛伏」的續集,中國向來不會鬆手利用情報手段滲透、弱化敵人的「第二戰線」,這是他們長期操作的模式。

    然而,蘇紫雲也痛批,台灣的司法判決常讓反滲透工作成效打折。他直指,由於民主憲政,法院對共諜判刑往往很輕,甚至在發展組織未遂時,法官可能認為是未遂犯而輕判甚至緩刑。

    他更點出我國「立法盲點」,指刑法對於外國間諜最重可判死刑,但對中國的間諜最高卻只有12年,形成「同罪不同罰」,極其詭異。

    蘇紫雲對照,國外間諜罪平均刑度是19年,台灣平均卻小於9個月,實屬荒謬。他引用古語「竊鉤者誅,竊國者侯」批判,如可能有軍官貪污8000元洗衣機被判4、5年,退將賣國卻可能判緩刑。

    他強調,反情報作戰各國都在努力,但台灣的努力卻常遭判決「弱化」,實在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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