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罷免亮票稱「展示」 趙少康2度亮票起訴求重刑
2025/11/06 09:42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
國民黨「戰鬥藍」領袖趙少康7月26日參與大罷免案投票時涉嫌亮票,警方因此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函送法辦;台北地檢署認定他有亮票,今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將他起訴,並請法院從重量刑。(資料照)
國民黨「戰鬥藍」領袖趙少康7月26日參與大罷免案投票時涉嫌亮票,警方因此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函送法辦,趙少康今年9月23日赴地檢署接受偵訊後,還對媒體說:「沒有亮票,是展示票」;台北地檢署認定他有亮票,今日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將他起訴,並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請法院審酌,趙少康身為知名公眾人物,言行動見觀瞻,更曾多次參與重要公職人員選舉活動甚或親自擔任候選人,對不得亮票規定,應知之甚詳,竟仍於罷免投票過程中刻意違反法律規定,出示其圈定內容,事後又飾詞推託,辯稱並非故意云云,企圖輕描淡寫一語帶過,態度顯不足取請予以從重量刑。
檢方調查,7月26日上午9時許,趙少康在臺北市大安區大安國民中學投票所領取罷免票並完成圈,竟於步出圈票處朝投票區行進之際,經在場擔任選務工作提醒應將選票折好,且趙明知教室外有眾多媒體記者持攝影器材朝教室內拍攝,竟仍將其罷免票平舉胸前,且將刊印同意罷免、不同意罷免二欄之面朝身體外側,以此方式將應秘密圈定内容出示供場記者拍攝。
檢方調查,趙後來把罷免票自胸前放下,選務人員次提醒不得有亮票行為,趙仍繼續前行並低頭持罷免票至投票區前於將罷免票投入前,再次以左手持罷免票將刊印同意罷免、不同意罷免二欄之面朝向記者,以此靜止狀態供記者拍攝後,再將該圈定面反轉朝向自己,續待記者拍攝完成後,才將罷免票投入票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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