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寬恒財產申報不實抓到了!監察院認定刻意隱匿罰290萬元
2025/11/04 18:01 記者方瑋立/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2020年財產申報不實,監察院認定故意隱匿未申報,今年4月確定裁罰290萬元。(擷取自廉政專刊第290期)
監察院今(4)日公布最新第290期廉政專刊揭露,國民黨立委顏寬恒因財產申報未據實登載,遭裁罰新台幣290萬元。經調查,顏於民國109年(2020年)1月申報資料時,未揭露2筆借用他人名義登記的汽車及1筆事業投資,認定屬刻意隱匿。
第290期廉政專刊揭露,今(2025)年4月至6月已確定之財產申報罰鍰案件,其中顏寬恒名列其中。據調查,顏寬恒2020年1月31日申報財產時,應列入揭露的項目卻遭省略,且其辯稱理由不足採信,認定有故意隱匿不實申報情形,依法裁處罰鍰。
調查顯示,顏寬恒當時未據實申報本人借用他人名義登記之汽車2筆及事業投資1筆。本案處分於今年3月25日作成,4月28日確定。
監察院強調,公職人員依規定須據實揭露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財產,涵蓋車輛、不動產及投資等,若刻意隱匿將面臨重罰。
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有申報義務之人故意隱匿財產為不實之申報者,處新台幣20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本報去(2024)年7月報導,顏寬恒被控貪汙、偽造文書等3案,其中包括涉嫌詐領立院助理費及年終獎金108萬餘元,與其擔任「隱性股東」的苑裡營造公司盈餘混用,支付購買瑪莎拉蒂豪車(總車價644萬元)的尾款72萬餘元、馬自達轎車134萬餘元、TOYOTA RVA4休旅車111萬餘元。
不過,顏寬恒的財產申報內容身家數億,名下卻只有一台持有超過5年的BMW轎車,不見前述豪車,當時就已引起各界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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