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職市長」高虹安出席竹市政活動 林志潔:誤導市民仍有決策權
2025/10/15 16:16 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
涉貪「停職市長」高虹安出席市府官方活動,欲凸顯其仍具實質決策權與影響力,陽明交大法律學者林志潔批高虹安的行為荒謬至極,敗壞市民對公僕的信任。(記者洪美秀攝)
涉貪停職超過1年的新竹市長高虹安,今天大方公開出席市政官方活動,更與代理市長邱臣遠同台參加市政建設啟用儀式並致詞,除遊走法律邊緣頻踩紅線、挑戰社會觀感底線,也無視內政部予以停權停職的公權力。對此,陽明交大法律學者林志潔受訪表示,內政部將高虹安市長停職時曾說明,不管是憲法或是地方制度法都提到,地方行政首長停職規定的目的,是考量涉案的民選地方行政首長雖判決尚未確定,但已影響國家及人民對其之信任,若繼續執行職務恐對地方政務的推動產生不良影響,高虹安公然參與市政工作的行為,可說是敗壞市民對公僕的信任。
林志潔提到,憲法對人民權利的保障,在合於憲法第23條所訂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等要件時,自得以法律為適當之限制,不管是憲法第15條還是第23條,服公職不只是權利也是義務;憲法第23條有明確規範,也就是牽涉到很明顯的公共利益時,應按照第23條憲法比例原則予以規範。
又地方制度法第78條民選地方行政首長停職規定之目的,是考量涉案的民選地方行政首長雖判決尚未確定,但已影響國家及人民對其之信任,若繼續執行職務恐對地方政務的推動產生不良影響,因此以法律明定應暫時停止其職務。也就是任何與市政相關的活動和任務,高虹安市長均不得參與、避免誤導大眾,讓大家認為涉貪者依然具有市長決策權與影響力。
林志潔說,換言之,高虹安不應出席市政府的公務行程,主辦或協辦的活動,才符合停權的意義。否則新竹市除了代理市長、代理代理市長,現在又出現停權代理代理市長和未停權代理市長同台參加市政活動,實在荒謬至極。
林志潔認為,高虹安不應出席市政府的公務行程,主辦或協辦的活動,才符合停權的意義。(記者洪美秀攝)
涉貪停職超過1年的新竹市長高虹安,今天大方公開出席市政官方活動,更與代理市長邱臣遠同台參加市政建設啟用儀式並致詞。記者洪美秀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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