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客菜」新規正式公告 看守所終於可以「送飯」了
2025/10/04 07:11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
法務部最新公告會客菜新規定,糕點不得送入,並開放米飯、麵條等主食。圖為台北看守所。(資料照)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案被羈押在台北看守所期間,妻子陳佩琪曾抱怨,北所會退掉她送的不合格會客菜,潤餅的花生粉還會被挑掉,她當時甚至怕柯會客菜吃膩,還學做餅乾送給柯。法務部最新公告,糕點不得送入,並開放米飯、麵條等主食,此外,每一送入人至矯正機關辦理送入飲食,每日以一次,並以一人為限,但最近親屬或家屬者不在此限。
有政治人物被羈押時,外界都會關注其所吃的會客菜,一般而言,會客菜的肉類不能帶刺、帶骨,海鮮必須先去殼等,以免骨、刺、殼成為收容人傷人或自殘的工具。根據民間傳統,是不能同時送「香腸」、「雞」、「鴨」,因為這些食物合起來的諧音「香腸雞鴨」近似於「延長羈押」,則有所忌諱。
法務部日前公告修正「外界對受刑人及被告送入金錢與飲食及必需物品辦法」,送入飲食種類,以主食、菜餚、水果及餅乾為限,修正後新增「主食」,並刪除「糕點」。被告每日一次,受刑人每3日一次,每次不得逾2公斤。
法務部說明,考量坊間糕點飲食樣態多元,不利保存,易衍生衛生安全疑慮,且不易檢查,常見經必要檢查後,嚴重破壞糕點外觀及食用價值, 迭生爭議,因此刪除外界送入糕點。至於新增飲食種類「主食」,包含米飯、麵條、粿條、米粉、冬粉等加工製品,是考量國人日常飲食習慣,難以排除含有主食食材在內飲食。
新修正的辦法也規定,每一送入人至矯正機關辦理送入飲食,每日以一次,並以一人為限。但送入人為同一矯正機關收容人之最近親屬或家屬者,不在此限。
法務部解釋,外界送入飲食,礙於機關收容空間及設備,送入飲食次數應予限制,加上近年來外界與收容人配合謀議,以非親屬身分送入大量或多人飲食,屢見不鮮。
法務部說,除造成矯正機關內囤積過量飲食外,其送入目的逐漸質變為協助收容人間授受財物或規避次數限制等,影響機關秩序或安全甚鉅。例如收容人間不當利益輸送、結黨營私、形成貧富及階級差異及以其他收容人充作人頭,再由收容人間移轉等情形。
法務部指出,參考我國民情,最近親屬、家屬送入飲食,尚有親情聯繫,撫慰收容人思親情緒之作用,因此最近親屬或家屬者不受一天一次的限制。至於最近親屬,是指收容人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