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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認罪過程全說了! 彭振聲:我不比檢察官懂法

    2025/09/02 15:01 記者劉詠韻/台北報導
    彭振聲證稱,檢方認為準用都更條例給獎勵容積上限是圖利,並指檢察官是法律專家、自認不比檢方更懂法,因此就認罪了。(記者王藝菘攝)

    彭振聲證稱,檢方認為準用都更條例給獎勵容積上限是圖利,並指檢察官是法律專家、自認不比檢方更懂法,因此就認罪了。(記者王藝菘攝)

    台北地方法院續審京華城弊案,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今於兒子的陪同下第三度出庭作證,焦點圍繞在去年9月3日、4日於看守所接受檢方訊問的過程裡,是否涉及誘導偵訊。庭上,彭振聲證稱,被關押在看守所時身心俱疲、心繫家人,當檢方訊問提及將京華城陳情案轉為研議是圖利罪後,自認不比檢察官更懂法律,因此最後點頭就認罪。

    彭振聲陳述,他迄今已出庭多達30次,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與其他縣市不一樣,屬於獨立機構,他擔任都委會主委並無行政裁量權,也一直認為當初的京華城案並無疑慮。他指出,但檢方認為,準用都更條例給獎勵容積上限是圖利,並稱檢察官是法律專家,自認不比檢方更懂法,當檢察官指是圖利罪後,也就承認了。

    柯文哲辯護律師鄭深元詢問,彭振聲去年9月3日、4日在看守所接受訊問時,檢方曾於下午3時30分至4時30分並未製作筆錄,為何沒有提出抗議?彭答稱,這段時間主要用於上廁所及律見,未再做更進一步的補充。

    被問及檢方稱「昨天講的就不算數」此部分,為何未被記錄在筆錄上?彭則指,應該是指認罪的優惠減刑,至於為什麼沒有紀錄在筆錄上不知道。

    鄭深元進一步質疑,當日直到傍晚5時30分才開始製作筆錄,過程是否涉及不當訊問?他並提到,檢察官曾出示黃景茂的LINE對話,提示彭可能涉犯圖利罪。對此,彭振聲回應,加上身體極度不適、心裡始終放心不下家人,「檢察官說有自白就可以有優惠。」

    至於外界議論紛紛的「押人取供」,彭振聲回憶,他已被羈押兩個月,身心俱疲。尤其原訂今年7月1日勘驗偵訊光碟時,得知太太從13樓一躍而下、墜樓身亡的噩耗,在極度悲痛的心情下,才忍不住對檢察官脫口而出「你們良心在哪裡?」他也坦言,當時已在看身心科,醫師提醒應注意心理狀況,這句話僅出於情緒性發言。

    庭末,彭振聲被問及是否因此波及妻子時,他沉默片刻,才緩緩說:「收押那天就波及了。」他感慨,自己多年任公職,歷經不同政黨,從未貪贓枉法,如今卻因一件京華城案就將自己陷入如此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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