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前黨工涉共諜案起訴 4人續押禁見3個月

總統府辦公室前諮議吳尚雨、民進黨前黨工邱世元、黃取榮涉入共諜案。(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民進黨前黨工涉共諜案,今偵結起訴前黨工黃取榮、邱世元、總統辦公室前諮議吳尚雨、國安會秘書長吳釗燮前助理何仁傑等4人,移審台北地院;北院法官下午4時召開接押庭,晚間庭訊後諭知黃、邱、何、吳等4人皆續押禁見3個月。
裁定指出,依卷內證據,4人皆有逃亡、湮滅、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羈押禁見符合衡平性原則;且目前尚無其他替代手段足以確保被告遵期到庭及不會湮滅、勾串共犯或證人,有羈押的必要,故諭知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及授受物件。
檢調調查,新北市議員李余典的前特助黃取榮,赴中國經商時被中共情治人員吸收,返台為其發展組織,蒐集情資以換取報酬,透過他在民進黨的人脈,找好友兼資深黨工邱世元、時任副總統賴清德的機要吳尚雨、吳釗燮的助理何仁傑加入。
北檢查出,黃取榮收受中共607萬元報酬、邱世元收受221萬元。4人洩漏的機密包含賴清德在副總統任內出訪巴拉圭行程、吳釗燮任外交部長時與友邦使節或外賓的談話,相關單位對我國與美國、中國等國在貿易、外交的戰略分析等,刺探、收集國家機密或公務秘密,交付給中共。
檢調追查,邱世元透過好友吳尚雨,取得時任副總統賴清德的選舉行程與出訪友邦資料,轉交給黃取榮;何仁傑則是提供外交部重要情資給黃取榮。
黃取榮再透過圖標外觀以「五子棋」遊戲為掩護的資料傳輸APP,將資料傳送給中共,中方每季或不定期匯款數十萬元至黃、邱2人親友在中國的帳戶,再以地下匯兌洗錢回台灣。
北檢分依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洗錢等罪嫌,起訴4人並具體求刑,黃取榮涉犯2件國家機密保護法之「洩漏交付國家機密罪」,建請量處各9年、8年以上徒刑,洗錢罪另求刑1年6月,他另涉犯二審高院管轄的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罪,高檢署今一併起訴並求刑12年,4罪共求刑逾30年半。
黃取榮與何仁傑於偵查期間皆否認犯行,且屢次信口編造謊言,意圖誤導偵辦方向,犯後態度不佳,求處重刑,建請對何仁傑量刑9年以上;而邱世元、吳尚雨2人已自白認罪,檢方對邱求刑7年、吳5年以上,邱洗錢罪另求刑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