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修法志願役軍人加薪 國防部:應先徵詢行政部門意見

立法院會今三讀通過「軍人待遇條例」修正草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二條文草案」。(記者陳逸寬攝)
〔記者方瑋立/台北報導〕立法院今(10日)在藍白多數下,三讀通過「軍人待遇條例」第5、第6條修正案,將志願役加給從現行1.3至1.5萬元提升至3萬,並且規定義務役男待遇不得低於法定最低工資。國防部晚間回應表示,樂見官兵待遇提升,然亦希望立法院在通過大幅增加政府歲出預算法案前,應先徵詢行政部門意見、協調可行性財源。
國防部說明,依今日三讀通過之規定,以114年預算員額推估,全年所需新增預算近300億元。依「預算法」第91條及「財政紀律法」第5條規定,立法委員所提法律案,若大幅增加歲出或減少歲入者,應先徵詢行政院之意見,指明彌補資金之來源。
國防部指出,依賴清德總統指導,行政團隊對於國軍的待遇及福利照顧不遺餘力,今年4月大幅提升志願役加給等多項待遇,並已實際發放。
國防部說明,惟國防預算為中央政府總預算的一部分,其能否成長及成長幅度,均受限於政府歲出規模,與重要施政優序。若增加之人事支出編入年度預算,而整體國防預算成長有限,將排擠軍事投資、作業維持等工作。
國防部強調,國後續將在兼顧官兵待遇福利,與國家整體財政前提下,配合行政院研議相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