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昔250萬休旅車當救災指揮車又改為徐耀昌座車 現變副縣長座車

縣議員陳光軒於議會總質詢指出,如今該輛救災指揮車由紅色變成黑色,目前供副縣長邱俐俐作為座車,也不符副首長座車2000cc使用規範,如同借屍還魂,要求縣府依法行政。 (圖由陳光軒提供)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消防局多年前購買一輛價值逾250萬元的3456cc「奢華旗艦」等級的多功能休旅車(MPV)為救災指揮車,並違規提供前縣長徐耀昌作為首長公務座車,引發爭議。縣議員陳光軒於今(21)日議會總質詢再指出,如今該輛救災指揮車由紅色變成黑色,目前供副縣長邱俐俐作為座車,也不符副首長座車2000cc使用規範,如同借屍還魂,要求縣府依法行政。
對此,縣長鍾東錦答詢表示,目前該輛救災指揮車已變更為一般公務車,借調行政處調度使用。因原本的副縣長座車已老舊,且車型較小在高速公路跑,比較危險,加上副縣長也會代表縣府出席公務活動,搭乘大車也較體面。
鍾東錦表示,該輛車目前殘餘價值低,但放著不用可惜,所以縣府也秉持著客家人勤儉立場,但若要新購一輛2000cc的轎車也要100多萬元,會建議縣府改採租賃方式,並依照議員指示依規定合法使用。
陳光軒質詢指出,他多年前曾踢爆苗栗縣消防局購買一輛價值逾250萬元的3456cc「奢華旗艦」等級的救災指揮車,並拆除救災指揮車規範車體應具備的固定式閃光燈、警鳴器及消防標識等,違規提供前縣長徐耀昌作為首長公務座車。但該輛車近期又被發現縣府以借屍還魂的手法,讓其復活成為副縣長邱俐俐的座車。
陳光軒表示,依照副首長搭乘公務車輛之規定,規範車輛排氣量為2000cc,但該車輛的排氣量為3456cc,遠遠超過規範之規格,且就今年度預算書所揭,該車現仍是消防局之救災指揮車。依照規定車體應具備固定式閃光燈、警鳴器及消防標識,車身顏色為紅色,但該車輛卻遭改裝並重新烤漆為黑色,明顯不符規定。
陳光軒指出,且縣長勤政,副縣長於縣長在位期間也非救災指揮官、目前也無災害發生有使用該車輛之必要性,要求縣府依法行政。
消防局長匡夢麟回應,該車輛是2019年以救災指揮車購買,行駛20多萬公里,當初因違規使用,已補繳貨物稅及罰鍰,並於去年變更為一般公務車,對於年度預算書項目仍列為指揮車,是承辦人未注意,但公務電腦系統列為一般公務車。
行政處長許淑娥也答詢,因原副縣長座車也已老舊,且該輛公務車若不使用容易壞掉,該輛公務車由行政處統一調度使用,非副縣長邱俐俐上任後才變更。

縣議員陳光軒於議會總質詢指出,如今該輛救災指揮車由紅色變成黑色,目前供副縣長邱俐俐作為座車使用。 (圖由陳光軒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