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533萬助理費 台南8連霸國民黨議員蔡淑惠判2年獲緩刑

台南市南區與安平區市議員蔡淑惠。(資料照)
〔記者王俊忠、王姝琇/台南報導〕8連霸的國民黨台南市議員蔡淑惠涉嫌與3名助理共謀詐領公費助理費,經檢方偵結、認定蔡淑惠涉於2009年到2016年期間與3名助理涉以虛報或浮報方式詐領助理費533萬1012元,依貪污、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蔡於偵查期間繳回這筆犯罪所得,台南地院於12日下午判蔡應執行2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及緩刑5年。
對此判決結果,記者致電蔡淑惠手機關機、致電蔡的服務處人員也說目前無法聯繫到蔡本人。
法官表示,蔡淑惠犯共同利用職務詐財罪,共有3罪,各判1年10月刑、均褫奪公權3年,合併應執行2年徒刑、緩刑5年、褫奪公權3年,在判決確定後2年內要向公庫支付50萬台幣,扣案的犯罪所得533萬1012元沒收。
同案另3名被告,黃森榮應執行1年10月徒刑、緩刑3年、褫奪公權2年,判決確定後1年內要向公庫支付10萬台幣;許錥渟判1年9月徒刑、緩刑3年、褫奪公權2年,判決確定後1年內要向公庫支付6萬台幣;蔡淑珠應執行1年10月徒刑、緩刑3年、褫奪公權2年,判決確定後1年內要向公庫支付10萬台幣。此案還可上訴。
檢方調查指出,蔡淑惠涉於2009年到2016年擔任南市議員期間,與黃姓、蔡姓、許姓等3名助理共謀以2名黃姓與1位林姓人士(2黃1林3人都獲檢方緩起訴)的名義向南市議會虛報公費助理名額或浮報公費助理薪資,藉以詐取助理補助費共533萬1012元台幣。
蔡淑惠與助理群等4名被告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檢察官考量蔡淑惠已於偵查中主動繳回犯罪所得533萬1012元,建請法院量處適當刑度。
58歲的蔡淑惠很早踏入政壇,在原台南縣、市合併升格前的省轄市時代,她曾擔任4屆台南市南區市議員,南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後又3度連任市議員,2022年間傳出其與助理涉詐領助理費案,一度影響選情,但2022年底,她仍挑戰市議員8連霸過關。
此外,在2019年8月,國民黨徵召蔡淑惠出征南市第5選區立委選舉,挑戰民進黨現任立委林俊憲,但鎩羽而歸。如今涉詐領助理費案被判刑及褫奪公權,議員連霸之路蒙上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