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靈連署案黃呂錦茹不服羈押抗告 涉勾串、滅證駁回確定

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右)抗告遭駁確定。(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藍營罷免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吳沛憶的連署書驚爆「幽靈連署」的偽造文書不法,查出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涉嫌偽造文書、個資法等罪且罪嫌重大,上月18日將她聲請羈禁見被駁回,當庭獲無保請回,但北檢抗告成功,北院更裁庭逆轉將她羈押禁見;黃呂錦茹不服,今天提起抗告,高等法院指出,黃呂錦茹不僅涉犯偽造文書等罪且罪嫌重大,事後又有與共犯勾串、滅證之虞,今裁定抗告駁回確定。
高院裁定指出,黃呂錦茹涉犯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個資法的非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等罪,且罪嫌重大,加上黃呂錦茹與本案其餘共犯間,關於政治立場及犯行部分,均有利害關係,她事後又曾指示他人製作某文件傳送予共犯,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滅證之虞。
高院認為,再審酌現今通訊軟體便捷、迅速、私密等特性,黃呂錦茹不無透過通訊軟體與其他共犯,就本案分工等情節進行聯繫以串證的可能性,因此有羈押必要。
北檢獲報偵查後認定,罷免綠委吳思瑤、吳沛憶的連署書,有抄錄名冊的情形,4月18日認為黃呂錦茹有勾串、滅證之虞,向北院聲押禁見黃呂。
北院4月19日清晨認為不能僅因黃呂是市黨部主委,就推論她參與或指示同案共犯抄錄名冊、偽造連署提議書,將她無保請回。
檢方不服,提起抗告成功,高等法院4月24日裁定認為,依據同案被告、相關證人供述,及罷免案提議人名冊、罷免案提議人名冊查對結果、黨員名冊與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等證據,黃呂錦茹對全案犯罪事實有相當程度參與,北院原裁定有可議之處,撤銷發回北院更裁。
北院4月25日召開更裁定庭,並傳喚黃呂錦茹到案,認為依據檢方抗告提出全部證據資料顯示,涉嫌偽造文書、個資法等罪,罪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滅證之虞,為確保後續偵查、審判,有羈押必要,逆轉裁定黃呂錦茹羈押禁見。
黃呂錦茹日前收到正式裁定書後,不服北院更裁庭將她羈押禁見,今天中午透過北院向高院提起抗告。
全案目前有黃呂錦茹、黨部總幹事姚富文、書記長初文卿等3人被羈押禁見,姚、初2人的抗告日前已被駁回確定;第一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請回,北檢另諭令「罷吳四騎士」的滿志剛、賴苡任、劉思吟各50萬元、陳冠安20萬元交保,領銜人李孝亮、林叡各3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