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階罷免陸續開跑 中選會:連署寫「臺」、「台」皆合規

中選會舉例,「臺」若寫為「台」仍符合規定,並無網傳所指提議或連署之繕寫不得以簡體字、異體字、阿拉伯數字取代國字填寫之事。(記者李文馨攝)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大罷免持續推進,目前全國共有33位國民黨立委、1位無黨籍泛藍立委第一階段罷免提議達標,陸續進入第二階段連署。對於網傳罷免提議、連署不得以任何簡體字、異體字、阿拉伯數字填寫,中選會今(13)日澄清,皆屬網傳不實訊息,並舉例,「臺」若寫為「台」仍符合規定。
中選會表示,有關提議人名冊、連署人名冊如以電子繕寫是否有效,於具備法定要件之前提下,經提議人、連署人簽名或蓋章者,仍屬有效。不過未依規定格式提出提議人名冊、連署人名冊者,選務機關依法不予受理,則屬當然。
中選會指出,迄今為止,仍有網傳謠言指罷免提議或連署皆不得以任何簡體字、異體字、阿拉伯數字填寫,也屬網傳不實訊息,選務機關再次澄清。舉例來說,「臺」若寫為「台」仍符合規定,並無網傳所指提議或連署之繕寫不得以簡體字、異體字、阿拉伯數字取代國字填寫之事。
另外,中選會也重申,有關民選公職罷免案提議人名冊及連署人名冊等查對作業,「公職選罷法」第75條至第83條、該法施行細則第45條至第49條,以及相關辦法或有關規定均有明文規定。
中選會指出,至今卻有網傳指各地選委會暨各地市縣政府戶政機關查對標準未公開,核屬造謠,選務機關還是再予駁斥。實際上,有關罷免案之提議人名冊或連署人名冊之查對標準,皆有一致的法令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