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議員戴寧詐助理費 二審認罪改判5年半

戴寧二審改判5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還可上訴。(資料照)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4連霸無黨籍嘉義市議員戴寧被控涉詐領助理費,被嘉義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2023年7月嘉義地院判戴寧涉犯3項貪污罪,判10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上訴二審開庭時,戴改口認罪、並繳回不法所得431萬餘元。高等法院台南分院26日上午因此改判5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還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戴寧涉利用溫姓助理的陳姓兒子、前夫的郭姓胞妹及邱姓友人、曾姓外甥女等人頭,從2012年至2022年詐領公費助理費計有518萬餘元。檢方於2022年5月依法起訴,戴寧另涉利用王姓前男友詐領助理費46萬餘元。
嘉義地院表示,對照戴寧及證人證詞,戴寧的陳姓、郭姓、邱姓助理僅是掛名的人頭公費助理,未實際擔任助理工作;戴寧實際支配助理帳戶內薪資,部分助理薪資被轉帳到戴寧使用的中國信託帳戶,作為繳交她的勞健保之用。
此外,邱姓助理薪資帳戶存摺、資料,是在戴寧的車上查扣,再參照申報公費助理名冊上有戴寧親簽簽名,合議庭法官認為戴寧確有利用職務機會詐欺財務行為,未扣案的犯罪所得計有431萬8750元沒收。另,曾姓助理有實質從事助理工作,助理薪資交給戴寧使用,為私人財產運用,並無不法。
戴寧為已故無黨籍嘉義市議員戴建三的女兒,2022年3月爆出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被收押190天,收押期間遭逢戴建三病逝,戴寧曾申請戒護返家奔喪,手、腳戴著戒具奔喪照片曝光,一度引發社會議論,2022年9月19日嘉義地院裁定80萬元交保。

嘉義市議員戴寧涉詐助理費,因她上訴在二審改口認罪、繳回犯罪所得431萬餘元,台南高分院合議庭於26日上午改判她5年6月徒刑。(記者王俊忠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