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民代「任一性別」保障名額改1/3 內政部研修地制法盼明年選舉適用
2025/02/13 17:35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
民政司長鄭英弘說,內政部目前正研擬「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將現行地方民意代表4分之1婦女落實名額制度的規定,改為3分之1「任一性別」保障原則。(記者李文馨攝)
為促進性別平等,內政部今(13)日舉行部務會報會後記者會,民政司長鄭英弘說,內政部目前正研擬「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將現行地方民意代表4分之1婦女落實名額制度的規定,改為3分之1「任一性別」保障原則,盼2026年地方選舉適用,持續促進性別平等參政。
鄭英弘說,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第7條規定,締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消除在政治中對婦女之歧視,並確保婦女在政治享有與男性平等之地位;另外,CEDAW第4次國家報告建議政府應採用立法保障名額,保證所有婦女群體的代表性。
鄭英弘指出,各級地方民意代表「選出名額達4人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1人」,但近20年來鄉鎮、市、區有65%以上的選區應選名額最多只有3席的情形下。他舉例,111年直轄市議員的女性當選人比例為39.79%,縣市議員為36.02%,鄉鎮市民代表則為26.15%,從數據可見,近20年來地方民代女性參政實力持續提升,但鄉鎮市民代表部分相對較低,比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比例,鄉鎮市民代表的26%明顯偏低。
至於鄉鎮市民代表比例較低的原因,鄭英弘分析,主因在於選區規模的影響,根據中選會統計,目前鄉鎮市民代表選區中,1至3席的選區占65%,以111年為例,其中1席選區占10.29%,2席選區占27.79%,3席選區占29.26%。依現行4分之1的規定,如果提升為3分之1的保障名額,直轄市和縣市議員在總席次910席中,女性席次可從161席提升至237席;鄉鎮市民代表部分,在總席次2138席中,可從232席提升至432席。
鄭英弘也說,基於性別平等參政的理念,有關性別保障的部分,他們正在研議是否將婦女保障修改為「任一性別」的保障制度,若未來出現男性為少數的情況,在此保障機制下,不分男女都能獲得平等的參政機會,目前這項修正草案正在研議中,將送請行政院審議,盼2026年地方選舉適用。
民政司長鄭英弘說,如果提升為3分之1的保障名額,直轄市和縣市議員在總席次910席中,女性席次可從161席提升至237席;鄉鎮市民代表部分,在總席次2138席中,可從232席提升至432席。(內政部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