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瑜拋追加減預算解套總預算 卓揆:既定程序無須動用院際會商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3日)在院會中表示,追加預算本來就是行政院的權力,也是既定程序,這是本來要做的,無須總統動用院際調解。(圖由行政院提供)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總統賴清德10日召集院際會商,立法院長韓國瑜拋出希望行政院不要提總預算的覆議,以追加減預算方式解套,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3日)在院會中表示,追加預算本來就是行政院的權力,也是既定程序,這是本來要做的,無須總統動用院際調解。他也強調,行政院會積極的與立法院、韓國瑜協商,期盼獲得成果。
主計總處今天在院會報告總預算12項窒礙難行之處,包括:刪減總數未宣讀、兜不攏,本次三讀並未明確宣讀總刪減數及審查後歲出總額,依宣讀內容計算刪減2076億元,惟主計總處計算僅刪減1439億元,造成審查後歲出數額混亂有爭議。
主計總處指出,部分刪減提案刪減數,已逾原編預算案數,超刪總數7191萬3000元:其中以外交部為例,該部今年編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億1127萬元,依立法院計算之刪減總數達1億4080萬5000元,已超出預算數2953萬5000元,顯不合理。
立法院要求行政院自行調整刪減數高達636億554萬7000元,調整刪減數額過於龐大,行政院已無力再行調減。此外刪減總數與凍結總數創歷史新高、多項凍結案之解凍條件難以達成,將造成機關運作無法延續、刪減凍結集中特定機關業務費。
另,刪減集中特定項目,包括中國旅費統刪80%;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統刪60%、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刪減60%、特別費刪減60%。另政策宣導單一廠商得標金額不得超過5%。一般事務費通刪10%為往年之2至3倍,且未考慮各機關實際業務差異及辦理必要性,即予以通盤減列。
部分通刪項目(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國內旅費、特別費)設有不得流用之限制;且指定刪減項目未授權科目自行調整。而原民會凍結案違反大法官釋字第39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