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育忻對詐團首腦「藍道」洩密 監院糾正北市警局、警政署

寧夏路派出所所長葉育忻被免職。(資料照)
〔記者方瑋立/台北報導〕監察院調查,台北市警局寧夏路派出所所長葉育忻,任職期間曾涉多起重大違法違紀案並受懲戒,但北市警局未落實考核監督,仍遴選擔任所長,衍生長期勾結詐欺集團首腦藍道之重大風紀案件;另外,近3年全國各警察機關違規查詢個資案件計52件,其中10件涉及與不法組織勾結,比例高達2成。監院今(12日)糾正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政部警政署。
監院已通過監委葉大華、紀惠容的調查報告,報告指葉育忻自2020年11月擔任寧夏路派出所所長起,共17次違法查詢詐欺集團人員之個資、通緝情形、警政署打擊詐欺專案行動期間及內容等訊息,洩漏予詐欺集團首腦藍道知悉,以利其有所防範,並製作不實的法院交保單,供藍道使用,期間陸續收受賄款約200萬元現金、賓士自小客車1輛。葉員經台北市政府於2023年11月1日核予免職、士林地方法院於113年6月19日以葉員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12年5月,褫奪公權5年;又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1年;又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在案。
調查顯示,葉員在2006年、2010年及2013年屢次涉犯重大違紀,擔任寧夏路派出所所長期間又與詐騙集團交往密切、違法查詢個人資料、且多次在派出所辦公室及停車場收受現金,並利用女性友人收受賄賂,顯然膽大妄為,視法紀為無物。
監委指出,葉員任所長期間即長期勾結詐欺集團,台北市政府警局雖表示案發前未接獲有關葉員之檢舉或風紀情資,然葉員既有多次違法違紀紀錄,該局仍遴選任用為派出所所長之重要警職,另查葉員109年至112年年終考績均列甲等,品德操守欄皆勾選A(優異),主管綜合考評均極為肯定,相關評語為「領導統御佳」、「潔身自愛,風評良好」、「廉潔自持,能恪遵各項風紀要求」等,與事實差距極大。
監察院審酌認為,各項風紀內控機制如有發揮基本作用詳為考察,理應發現諸多異常,惟台北市警局對於重要警職幹部風紀考核流於形式、防弊功能無法有效發揮,致生重大警紀案件,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核有重大違失。
此外,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分析各警察機關,2021年至2024年7月員警不當查詢個資案件總計52件,其中涉貪污、洩密或其他不法已起訴案有24件(46%)、涉非因公查詢行政違失有20件(38%),另已免(辭)職或退休6人、提列為機關廉政風險人員21人。
分析案例,涉案員警與不法組織長期不當接觸,利用職務或透過不知情同仁大量非法查詢民眾個資,皆非因一時貪念或失察所致。諸多重大違法案例多因檢警偵辦他案時才得知。
監委並指出,內政部警政署未督導所屬各警察機關落實法紀教育、業務督導及風紀查察,致近年來不肖員警勾結詐欺、毒品犯罪集團違法查詢民眾個資、故意洩漏偵查機密訊息、出賣民眾個資及受收賄賂之重大違法事件,層出不窮,核有怠失。
近3年警察機關違規查個資案 與不法業者勾結比例高達兩成
監委說,內政部警政署保有個人資料項目高達73項,得查詢之個資種類範圍極為廣泛。而據統計2021年至2024年7月各警察機關違規查詢個資案件52件中,有10件涉及與不法業者勾結之重大違法案件,比例高達20%,部分案件違法行為長達數年,外洩個資數量龐大。由於警察機關未建立專責查詢機制,資訊系統又未能即時勾稽比對,致稽核人員僅能大海撈針或針對若干明顯徵候的單純違規事件搜尋日誌紀錄,再調閱工作紀錄簿、受理報案紀錄等資料進行人工核對,難以有效發掘員警涉嫌勾結犯罪集團或販賣個資。
內政部警政署未能落實法紀教育、業務督導及風紀查察,也未建立專責查詢機制,致不肖員警得以洩漏偵查訊息及出賣民眾個資犯下重大風紀案件,重創人民信任。監院已通過監委葉大華、紀惠容調查報告,糾正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政部警政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