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51藍白聯手封殺 選罷法覆議案遭否決、2白委缺席

行政院對罷免連署加嚴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提出覆議,立法院今(11日)上演表決大戰,國民黨和民眾黨立委挾人數優勢,以60票對51票否決覆議案。(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陳政宇/台北報導〕行政院對罷免連署加嚴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提出覆議,立法院今(11日)上演表決大戰,藍綠皆祭出甲級動員因應。國民黨和民眾黨立委挾人數優勢,以60票對51票否決覆議案,民眾黨立委林憶君、黃珊珊則缺席投票。
立法院去年12月20日通過「選罷法修正案」,三讀條文要求罷免提議人、連署人名冊須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議事處於春節假期前夕(1月24日)送出法案,行政院火速加開臨時院會拍板覆議案。
行政院覆議理由包含,「變相提高罷免門檻,過度限制人民罷免權」、「大幅增加提議人之領銜人及各級選舉委員會之行政作業負擔」及「直接適用本屆立法委員,違反國民主權原則、利益迴避原則及公平正義之維護」等窒礙難行之處。
立法院朝野協商後,各黨團同意今天處理選罷法覆議案。全院委員會審查時,不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列席說明,由國民黨團推派謝龍介、吳宗憲及翁曉玲等3位立委進行發言,民進黨團為吳思瑤、張宏陸及沈伯洋等3人,民眾黨團則為張啓楷1人,審查完畢後改開院會進行記名投票表決。
歷經1.5個小時的表決,包括立法院正副院長韓國瑜、江啟臣等60席藍白立委,投下「贊成維持本院原決議,即反對覆議案」,僅林憶君、黃珊珊缺席;51席民進黨立委全數投下「反對維持本院原決議,即贊成覆議案」。民眾黨團說明,林憶君因出國處理事務,趕不及回國,有向黨團和院會請假;黃珊珊辦公室也表示,黃有重要私人行程,已事先向黨團告假。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覆議時如經全體立委1/2以上(57人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