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交作業!黃國昌長文解釋反質詢 林志潔建議「不如這樣」
針對大法官尤伯祥要求解釋反質詢定義,黃國昌15日提出補充答辯書,並於臉書公開內容,釣出林志潔(見圖)在底下留言表達看法。(資料照)
首次上稿 07-15 22:40
更新時間 07-16 06:30
祝蘭蕙/核稿編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憲法法庭本月10日召開國會擴權法案釋憲案的暫時處分準備程序庭,立法院機關代表、立法院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未能當庭回答反質詢定義,被大法官尤伯祥要求補書狀說明。黃國昌週一(15日)表示,已提出補充答辯書,並於臉書公開內容,強調「已盡力」;不過不少網友直言看完還是沒看到答案;陽明交大法律學者林志潔也被釣出來,在底下留言表達看法。
黃國昌在臉書丟出整整13頁的補充答辯書內容,「依據憲法法庭準備程序中大法官諭示,今天已提出關於暫時處分的補充答辯書,希望回應大法官的疑問。同時,也重述我們對程序的疑慮與疑義。作為機關代表人,我已盡力依照要求提出書狀補充陳述,也希望大法官能秉公做出決斷。」
他接著說:「至於許多朋友關心的『反質詢』的定義,其實前一次的狀紙我已經闡明,然而,既然大法官希望補陳書狀,那麼作為機關代表人,我也負責任地再提出。不過我想,相對於文字,建議大家可以看看留言中的影片,應該能對於反質詢有更清楚快速的理解。我始終堅信,唯有透過不斷辯證,才能將民主的根紮深,讓民主更為深化。」
貼文一出,不少網友表示,「看完還是沒回答官員何來的反質詢問題」、「所以反質詢定義到底是什麼?」、「你是寫給法律人看的還是寫給小草看的?」、「洋洋灑灑13頁根本沒回答到問題」、「你們難道不覺得『不斷的辯證,才能將民主的根扎深,讓民主更為深化』,這個不斷辯證的動作最起碼應該在你們三讀之前嗎?」、「講是補交作業,其實也只是殘缺作業冰山一角,但那原始作業,可是被倉促強推的國家法案啊」!
林志潔也被釣出來在底下留言:「學長好,依照您的邏輯,反質詢要處罰的要件設計,實應加上『意圖規避質詢之回答義務,對行使合法且合理質詢職務之委員,為辱罵、責難、詰問行為,或無故提出與質詢無關之問題者,為反質詢』。既然必須寫這麼多來解釋什麼叫反質詢,可見依照目前通過的條文,確實可能有大法官所擔心的,構成要件不明確,入人於違法行為的危險。請您卓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