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核三廠1號機7/27如期除役 修法也無法立即發電

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今(11)日在院會後記者會表示,核三廠1號機使用運轉執照將在7月27日到期,屆時一定會停止運轉,將如期除役,除役後就算法律有所修正,也無法立即發電。 (記者鍾麗華攝)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審查國民黨立委提出「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正草案」,為核電廠延役修法,對此,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今(11)日在院會後記者會表示,核三廠1號機使用運轉執照將在7月27日到期,屆時一定會停止運轉,將如期除役,除役後就算法律有所修正,也無法立即發電。
陳世凱說,目前核一、核二廠已除役,不過燃料棒依然在爐心中,需要設置乾式貯存場才能退出並妥善貯存,但是台灣地狹人稠,核廢料中期貯存場以及最終貯存場的方式選址皆不容易,地方政府與民眾溝通也有難度,社會溝通政府會繼續努力,但確實遇到困難。
陳世凱指出,依法依規,核三廠1號機使用運轉執照將在7月27日到期,屆時一定會停止運轉,除役後就算有法律修正也無法立即發電,7月27日會如期除役。
陳世凱表示,社會上對於核電議題有許多討論,但政府態度很清楚,必須要能解決核廢、確保核安、以及有社會共識情況下,才會討論其他議題,政府也會持續努力推動多元綠能發展、減碳等第二次能源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