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犯生命或自由受侵害獲賠1544件!520農運、泰源事件納入賠償

泰源監獄所史館內現存國防部泰源感訓監獄早期指揮部辦公處所外觀照。(資料照)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520農民運動今年5月屆滿36週年,當年遭警方誘供入罪的雲林貨車司機邱煌生2021年向促轉會申請撤銷罪名,事後促轉會完成塗銷罪名作業。「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董事長張文貞受訪表示,520農運、泰源事件早年在補償基金會是不賠的,後經促轉會平反罪名,當事人及家屬才能來權復會申請賠償。
據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最新統計,「生命或人身自由受侵害案件」已有1544件核發賠償金;「財產所有權被剝奪案件」目前已受理243件,已通過10件、126件駁回;已決議回復名譽案件目前累計2375件,將於今年8月31日再度舉行名譽回復儀式。
張文貞表示,「生命或人身自由受侵害案件」賠償這方面做得非常快,只要認定國家不法行為就會賠償出去,截至目前為止,已決議案件數有1544件,像520農運、泰源事件在促轉會平反後,也有進行相關賠償。
張文貞指出,死刑過去在「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審判案件基金會」是補償600萬,權利回復基金會現在是賠1200萬,以前有領過600萬的,國家再補600萬差額,如果是人身自由受限案件,也有相關的賠償級距。
張文貞提及,促轉會當時的預估人身自由受限案件有上萬件來申請賠償,權利回復基金會成立一年多來,目前處理1000多件,亦即僅處理10分之1。中研院學者許雪姬有去台灣偏鄉進行訪談,其實很多受難者家屬都不知道可以申請賠償,因為這是國家不法行為,在民主國家你有權利申請返還財產或回復名譽。
在沒收財產返還部分,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經手處理的原物已返還財產案件,不動產分別座落在台北市、高雄市、屏東縣。
張文貞提及,許多被害者家屬不一定是台灣人,也有日本人來申請財產返還的,因為有些家族在二二八事件或白色恐怖時期移民國外。很多家屬因為威權情境的影響,無法待在台灣生活。
張文貞指出,該名日本人的父親當年被判刑關押後,在屏東的土地就被國家沒收,尤其目前是閒置農地,出租做為農業使用,即便有租約仍可返還,董事會已經通過原物返還。只是這類案件處理時要確定申請人戶籍、地籍資料,也需要日本政府提供資料協助,會有跨國法律文書往返,沒有外界想像簡單。
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執行長孫斌說,也有中國籍家屬來申請的,主要是生命或人身自由受侵害案件的賠償,目前中國籍的最多就只賠200萬,若以前在補償基金會有拿過補償金的,必須扣除差額,這些大多是以前在中國所生的小孩,或曾經來台又回去中國。

1988年農民運動,國民黨政府出動大批警察、憲兵鎮壓北上抗議的農民。(資料照)

。「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董事長張文貞受訪表示,520農運、泰源事件早年在補償基金會是不賠的,後經促轉會平反罪名,當事人及家屬才能來權復會申請賠償。 (記者陳鈺馥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