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展延台旅客免簽 外交部:彰顯「新南向政策」成果

我國人入境泰國旅客免簽證待遇展延6個月,至113年11月11日止,每次入境可停留30日。圖為泰國景點。(歐新社)
〔記者吳哲宇/台北報導〕泰國本(5)月7日內閣會議決議通過,展延國人入境泰國旅客免簽證待遇6個月,至113年11月11日止,每次入境可停留30日。外交部對此表示歡迎。
外交部表示,提升國人赴海外商旅便利是外交部及我國駐外館處重點工作。泰國是我國「新南向政策」主要夥伴國,也是國人海外旅遊的熱門地點之一。這次泰國延長予我國人觀光免簽待遇,彰顯政府相關部會推動「新南向政策」的成果。外交部將持續爭取國人出國免簽證及其他簽證便利待遇。
泰國總理辦公室副發言人安吉特今天透露,趕在5月10日到期之前,泰國內閣會議週二決定批准外交部提議,延長台灣和印度的遊客赴泰免簽證,從5月11日至11月11日,旅客一次最多可停留30天。
外交部提醒,國人停留泰國期間務必遵守當地法令,注意自身安全,如果遇到急難需要協助,請即撥打我國駐泰國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66-81-666-4006(泰國境內請直撥:081-666-4006);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