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彥伶稱市長室加班費爆增10倍 高虹安:絕無回捐依規請領

新竹市議員劉彥伶今天市政總質詢提出,市長高虹安的市長室加班費10個月來與過去相比爆增10倍,但施政滿意度卻是最後一名,她也質疑高虹安團隊是蹭公家資源,報好報滿,但績效卻是全國最後一名。(記者洪美秀攝)
〔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新竹市議員劉彥伶今天在市政總質詢提到,依據她拿到的市長室加班費資料發現,高虹安市長室的10個月加班費及加班時數,不僅與前市長林智堅上任第一年時數高出2倍之多,就連加班費也高達42多萬元,她提醒高虹安,在立委任內因涉貪已遭起訴,目前正在司法的審理期間,但她卻看到高虹安及市長室人員可能仍持續上演公積金的都市傳說Part 2,每個市長室人員都是加班費報好報滿。
劉彥伶說,依據人事處提供的資料顯示,高虹安市長室任內10個月來的加班時數是3526小時,加班費是42萬多元,她以前市長林智堅第一年上任的市長室,跟高市長的市長室第一年時數相比,高虹安的市長室所申報的加班費時數高達3千多小時,時間是當年林智堅的2倍多,更誇張的是,這些同仁所申請的加班費用,同樣是第一年上任,高虹安的市長室加班費足足是林智堅任內市長室的近10倍,若到年底肯定是破10倍,這實在太離譜太誇張了。
劉彥伶說,這樣的數據不免讓人想到高虹安之前在立法院發生公積金的事情,已經歷過輿論的抨擊和司法的調查,且高虹安的涉貪案件也還在司法的審理程序當中,但這也符合高虹安的人設,就是貪小便宜,看似合法的範圍內,把公家的資源極大化利用。
劉彥伶也提到,市長室的加班費是報好報滿,也質疑有浮濫請領情形,若從加班時數3526小時除每月上限20小時再除10個月,意思是有17.63個人每天都報好報滿。她強調,不是不讓大家請領加班費,在合法範圍內工作認真,當然非常體恤基層員工的辛苦,基層員工認真工作為新竹市貢獻請領加班費合法合理。
她要強調不是不讓大家領,而是目前才10個月市長室加班費衝的這麼高,但高虹安市府團隊呈現的施政成績卻令人極度失望,包括施政滿意度是全國縣市最後一名,再者公共建設的維護不及格,既然加班費這麼高,到底績效在哪?難道就是施政滿意最後一名嗎?
劉彥伶說,不禁讓人感覺就是跟立法院公積金的故事是一樣,她也斥責高虹安市府團隊,同樣的事情在立法院不夠,還要搬到新竹市上演,每次看起來都是表面合法,實際上就是在蹭公家利益。更擔心是否有人會願意回捐給市長?或是一樣詐取公家資源,將公家資源極大化利用,坐實民眾黨寄生市府,利用公家資源壯大自己,不僅台北市如此,新竹市府也這樣。
對此,高虹安答詢稱,絕對沒有要求基層員工回捐,甚至包括三長及參議室的人員都不會有回捐的情形發生。
市府隨後也發新聞稿回應,市府無論從上到下、任何局處所有同仁皆相同,只要符合實際加班情形,皆可按規定請領加班費或申請補休,確實保障同仁權益。而市長室不同時期的員工人數不同,造成比較的基數有所差異,不能齊頭式比較,又涉及每年實際業務情況各有不同,以及是否按規申報加班,也有個人選擇(請領加班或申請補休)的意願,但多會確保同仁權益不受損。

高虹安答詢絕無回捐情事,同仁的加班都是依規請領。(記者洪美秀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