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媒接棒扭曲「交流研討變施壓」 監察院:與事實不符

監察院。(資料照)
〔記者楊丞彧/台北報導〕藍營媒體18日報導引述立法院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所言指控,針對審計報告遭不當解讀之落差,監察院長陳菊建議審計部設置發言人,此為「施壓與越權」;而監院共識營邀請審計長出席,也被控為「懲罰及殺雞儆猴」。監院澄清後,親藍媒體人22日又重彈老調。對此,監察院今(23日)澄清,所謂「監察院藉辦理『共識營』施壓審計部」與事實不符。
監察院說明,審計部是隸屬於監察院的中央政府部門,院部之間職權行使密切相關,審計長參加監察院院會及監察院部業務協調會報,為經年且屬常態。
監察院指出,依「監察院組織法」第5條及「審計部組織法」第4條之規定,審計長秉承監察院院長,綜理審計部全部事務,並監督所屬職員及機關。次按「監察院會議規則」、「監察院年度工作檢討會議實施要點」規定,審計長應列席參與會議。且本院為加強院、部業務聯繫,並協調審計與糾舉、彈劾及糾正權行使,依1995年3月10日訂定之「監察院與審計部業務協調會報實施要點」規定,每3個月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
監察院表示,審計部是隸屬於監察院的中央政府部門,院部之間職權行使密切相關。審計長參加監察院相關會議或協調會報經年且屬常態,自有其必要性。
其次,監察院說明,今年新時代監察與人權研討會,邀請審計長等與會之目的,係就監察與審計職權議題交流意見,增進院部交流合作。
監察院指出,8月底於宜蘭地區舉辦「112年新時代監察與人權研討會」,除邀請學者專家就極端氣候議題發表專題演說外,其中綜合座談係針對監察院委員職權行使,以及如何扣緊審計職權發揮監察功能等相關議題,進行廣泛討論及意見交流,俾凝聚共識。因此請審計長等與會,共同參與。本屆監察院為增進監察職權效能辦理監察人權研討會,今年並非首次,且成效良好。
綜上,監察院表示,各機關、公私團體為精進業務,必要時,均得以各種方式尋求成員間之共識,其名稱或有不同,並非行政機關所獨有。監察院辦理「112年新時代監察與人權研討會」邀請審計長等與會,係為深化院部合作關係所必要。媒體報導,監察院不應邀請審計長參與上揭研討會並非正論,特予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