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非狒狒事件發酵 「野保法」修法增訂「六福村條款」

六福村東非狒狒逃跑,最後被槍殺死亡,引發全民關注,林務局檢討此一事件後,提出「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正草案,加重處罰至最高15萬元,而圍捕所需費用由所有人或占有人負擔。 (資料照)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六福村東非狒狒逃跑,最後被槍殺死亡,引發全民關注,六福村最後只被罰最高5萬元的罰鍰,林務局檢討此一事件後,提出「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正草案,加重處罰至最高15萬元,而圍捕所需費用由所有人或占有人負擔。
根據修正草案,鑒於保育類野生動物逸失圍捕,可能造成國家社會資源之耗費,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保育類野生動物於飼養或繁殖中,如有逸失時,所有人或占有人應通報,並自行或報請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協助圍捕,圍捕所需費用由所有人或占有人負擔。
修正草案指出,保育類野生動物逸失時,可能引發社會及民眾之不安、恐慌,甚至影響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因此保育類野生動物逸失時,所有人或占有人怠未通報、未自行或報請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協助圍捕之罰則,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由於六福村對所飼養的東非狒狒沒有妥善管理導致脫逃,脫逃後又沒有主動通報,依現行「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7條規定,只能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最後竹縣府祭出最高罰鍰5萬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