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主任兼營民宿 東華大學教授梁金盛被彈劾

東華大學教授梁金盛兼任教育行政與管理學系主任期間,登記擔任民宿經營者,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監察院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資料照)
〔記者吳書緯/台北報導〕監察院指出,國立東華大學教授梁金盛兼任教育行政與管理學系主任期間,登記擔任民宿經營者,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明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的規定;經監委王麗珍、葉宜津、張菊芳調查後,認為事證明確,依法提案彈劾,8日彈劾審查會通過,並移送懲戒法院。
彈劾案文指出,本案是教育部移送監察院審查,有關梁金盛違規經營花蓮縣「書福民宿」,有應受懲戒之情事,而梁金盛自2013年12月31日起即登記擔任「書福民宿」之經營者,然自2015年8月1日起兼任國立東華大學教育行政與管理學系系主任後,仍繼續登記擔任「書福民宿」經營者,審計部發覺後,才在2021年6月1日向花蓮縣政府申請變更該民宿的經營者。
彈劾案文提到,梁金盛接受監院詢問時坦承因不清楚規定而犯錯,申請暫停營業至多2年,且申請恢復營業後須重新辦理相關行政流程,為免麻煩,故未曾申請暫停營業,民宿建築物2017年間出租後,就不可能經營民宿,出租前亦未經營該民宿,民宿營運報表上資料僅係為應付「台灣旅宿網」而隨意填寫,願意接受依比例原則處罰。
彈劾案文指出,有關「書福民宿」營業實情,監院就相關機關查復資料中,縱無其他佐證資料足資證明「書福民宿」的營業事實,但依銓敘部過去函釋,若無法律明確依據或非代表官股,兼任未申請停業,雖查無營業事實之公司(商號)負責人、董事及監察人,仍屬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不得經營商業規定。
最後,彈劾案文指出,「公務員服務法」明文禁止公務員經營商業,旨在確保公務員執行公務的公正,防止職務之懈怠,以維持國民之信賴,則其違法經營商業之行為自易使民眾產生公務員不專心公務、國家公務紀律鬆散之不良觀感,核已嚴重損及政府之信譽,已構成「公務員懲戒法」所定應懲戒事由,因此依法提案彈劾,並移請懲戒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