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重大學倫案不宜速審速判 應給林智堅陳述機會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台大撤銷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碩士學位,桃園市長鄭文燦今接受網路直播節目主持人王時齊專訪時表示,整個案子還是要回歸到學術框架討論,尤其是重大學術倫理事件,速審速判,沒有說明的機會並不太妥當,他覺得當事人陳述的程序還是必要的。
鄭文燦說,台大學術倫理委員會原本有2個月時間審查,他們都很珍惜台大,應該要嚴謹,當事人權益也不能被漠視,指導教授、研究生本人也要出席,面對面討論澄清的機會,這是基本的;但學倫會審定主要採取後面的論文一定是抄襲前面的,忽略林智堅提供的證據、資料。
鄭文燦表示,陳明通是林智堅指導教授、余正煌的口試委員,當然希望指導過的學生都能夠完成碩士論文,在陳明通的認知,研究方法一樣,引述民調一樣,這個是基礎,可以做成不同研究主題,不同結論仍然有學術價值,在他認知不是抄襲,他覺得林智堅權益也不該被犧牲,畢竟他是很辛苦的考上,而且是比較認真上課的學生。
鄭文燦也說明,陳明通說法是余正煌提出碩士論文大綱被指導教授退回,因此找了陳明通,陳明通認為林智堅論文寫作研究2014選舉,才把同樣研究資料交給余正煌參考,余正煌才修正換題目,問題根源就在這邊,假設當時余正煌論文大綱沒被打槍,或者余正煌不要換題目,或者林智堅資料不要提供給余正煌,事情就不會發生。
鄭文燦也提到,林智堅跟陳明通之間的電子文件是沒辦法造假,也公證過,這個可以比對,余本人也沒有抄襲的動機,因為他是用老師提供的資料,因為他時間很短,幾乎要5個月內寫完,所以一定要用老師的資料,實證研究要用民調資料,要跑統計軟體,一般碩士在職不太會跑這些,一定要教授、助教協助,他們使用同樣資料,雖然研究同一場選舉,但是主題跟結論不太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