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暗助猥褻嫌犯打官司 監院全票彈劾2法官、1主任調查保護官

監察院全票通過彈劾2法官、1主任調查保護官,移送懲戒法院審理。(資料照)

監察院全票通過彈劾2法官、1主任調查保護官,移送懲戒法院審理。(資料照)

2022/08/05 19:36

〔記者吳書緯/台北報導〕台東兒少收容機構林姓前主任被控對收容少年「打手槍」猥褻,被起訴。監察院今天指出,前台東地院主任調查保護官洪幸因個人恩怨,將被害少年等個資洩漏給林嫌,而士林地院法官姜麗香未持平公正判斷所掌握訊息,違背司法人員通報義務,高雄地院法官侯弘偉知悉林嫌涉案,仍不當頻繁接觸;監察院昨天(4日)全票通過彈劾洪、姜、侯3人,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私人兒少收容機構林姓前主任被控對2名收容少年「打手槍」猥褻,偵辦的台東地檢署檢察官發現,林男手機內許多訊息被刪除或收回,依殘存訊息追查,查出士院姜姓法官、雄院侯姓法官與花蓮地院陳姓法官與林嫌有聯繫,而洪幸也與林嫌有私LINE資訊。

監察院今天指出,被彈劾人洪幸、姜麗香、侯弘偉等3人的違失行為,所涉情節重大,監院昨天審查監委葉大華、紀惠容、林國明所提彈劾案,經審查委員全數通過彈劾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查案監委指出,被害人甲男於2019年初到2020年8月安置期間,被林嫌強制猥褻、性騷擾及傷害恐嚇。甲男告知伯父及社工後,被林嫌知悉,林嫌於某日深夜逼迫甲男寫澄清書,甲男不從,遭林嫌毆打,期間雖大喊救命,竟無人理會。伯父將此情告知G保護官,G保護官遂告知姜麗香案情,姜麗香隨即透過侯弘偉取得洪幸聯繫方式,並委託洪幸先行協助訪視甲男。

然而,查案監委提到,洪幸訪視甲男後,並不相信甲男說詞。隨後G保護官在D保護官及社工協助下訪視甲男,並製作輔導紀錄陳送姜麗香,D保護官也主動傳訊告知見甲男身上有傷,但姜麗香並未公平審酌所取得的資訊,仍擬具決行意見及法官意見書,表示個人不贊成通報。

至於洪幸違失,查案監委表示,是在知悉林嫌遭控涉嫌性侵害後,故意將職務上知悉被害人相關資訊、公文書及書面資料,洩漏予無知悉權限之林嫌,而因為跟D保護官也有嫌隙,所以也把D保護官的個人資料不當洩漏給林嫌,以私害公涉違反公務員保密規定,顯有重大違失。

針對姜麗香違失,查案監委指出,未依法履行責任通報義務,阻斷被害人發聲及由社政主管機關協助機會,嚴重侵害少年權益。而後更將其出具有利於犯罪嫌疑人的法官意見書告知與案件無關的侯弘偉,未能謹守職務分際謹言慎行,上開行為已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損及人民對司法形象之信賴,有懲戒必要。

就侯弘偉違失部分,查案監委表示,侯自2020年8月25日知悉本案後,陸續與林嫌傳遞訊息,或予以寬慰,或附和林嫌委任律師意見,其自林嫌接收無論是辯論意旨狀或某安置機構簡報資訊,均已直接觸及刑事案件之事實核心攻防,形同給予法律諮詢意見,顯失法官應謹守的交友分際,且之後有將G保護官通報內容雷同訊息告知林嫌,行為嚴重損及司法廉潔公正性。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