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仍掛「開羅宣言」闡述台灣地位 學者批迎合中國
副總統賴清德4月底出席「舊金山和約生效七十週年特展」時強調,舊金山和約並未提及台灣主權歸屬,證明了台灣主權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毫不相關。(取自總統府官網)
首次上稿 05-01 16:18
更新時間 05-02 09:31(補充外交部回應)
〔記者呂伊萱/台北報導〕「舊金山和約」生效滿70年,台灣地位未定論近日引來國共批評。台大法律系教授姜皇池1日投書質疑,外交部網站中闡述台灣法律地位的「唯一官方認證文件」,竟仍是馬政府時期凸顯「開羅宣言」、迎合中國領有台灣領土主權的說帖,「究竟是何用心?」或應一併呈現扁政府和蔡政府對台灣法律地位的闡釋。不過外交部仍無意更新網站呈現方式,回應表示前總統陳水扁與蔡總統相關內容已刊載在總統府網站,至於外交部網站,則是依據政府公開法供民眾查閱。
立法院長游錫堃日前表示,「舊金山和約」說明「台灣絕非中國的一部分」,台灣主權應屬於全體台灣人民。一番言論與舊金山和約研討會等,卻引來國共兩黨圍剿。中國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稱「舊金山和約」非法無效;國民黨也抨擊「台灣主權/地位未定論」是早遭駁斥的無效理論。
台大法律系教授姜皇池指出,國共兩黨認同「開羅宣言」,但西方學術界多半認為,台灣主權移交是等到1952年的「舊金山和約」才算完成,呼籲蔡政府要有自己版本。另由於馬政府時期特別凸顯「開羅宣言」,外交部網站歷史專區中仍公告2010年發布的《台灣的國際法地位說帖》,內文依據開羅宣言,稱台灣主權歸還中華民國。
對該說帖的存在,外交部說明,過去或現在發布的新聞稿或政策文件均是政府公開資訊的一部分,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公告供民眾查閱。
姜皇池今投書批評,若是因為政府資訊公開法,為何這份在國際法上錯誤百出,法律上無法成立的《台灣的國際法地位說帖》,是外交部專題網頁中有關台灣法律地位的「唯一官方認證文件」?若依外交部說法,陳水扁政府時期,外交部有關「台灣中國,一邊一國」,「以台灣名義申請為聯合國會員國」以及蔡總統接受BBC專訪對台灣法律地位的闡釋等攸關台灣法律地位的文件,都是闡釋台灣法律地位重要政府文件,是否亦當一併放入?
姜皇池強調,「開羅宣言」不是條約,沒有法律效力,不足以產生領土主權移轉的結果。
不過儘管學者專家多次提醒更新說帖的重要性,外交部仍無意更新網站呈現方式。外交部說,無論外交部過去或現在發布的新聞稿或政策文件,均是政府公開資訊的一部分;外交部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公告在外交部網站及相關公開的政府文件供民眾查閱。
外交部並指出,對於陳前總統任內的相關言論、蔡總統於2020年1月14日接受「英國廣播公司」(BBC)專訪內容,均登載在總統府網站;我國2007年以台灣名義申請加入聯合國案的新聞稿,也登載在外交部網站供民眾查閱。
蔡總統2020年在BBC專訪中表示,「我們沒有需要再次宣布自己為獨立國家,因為我們已經是獨立的國家了,我們稱自己為中華民國台灣,我們有自己治理國家的制度,我們有政府、軍隊和選舉,正如您所見證到的總統大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