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隱瞞玉山大火實情 監院彈劾NCC前專委喬建中

監察院。(記者謝君臨攝)

監察院。(記者謝君臨攝)

2022/03/14 16:46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前專門委員喬建中去年帶團途經玉山國家公園杜鵑營地,卻釀成延燒12天、近80公頃林地的重大森林火災。監委葉宜津、蔡崇義、賴鼎銘調查後,發現喬任令隊員違法就地砍伐、取柴及生火,且身為法制人員又隱瞞實情意圖規避刑責,有損國家文官官箴及政府形象,核有重大違失。監察院今以11票全數通過彈劾,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喬建中去年5月15、16日帶團登山。3位監委認為,喬利用假日登山,用火不慎引發大火,雖屬非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為,但身為通傳會法制人員,負責主管法規解釋與疑義並協助訴訟案件等,卻利用其法律智識規避刑責而隱瞞就地取柴、違法生火等情,又辯稱是因踢倒爐火致災等,已嚴重敗壞國家文官及政府形象。

彈劾理由有三,首先,喬建中身為具豐厚法律專業、法制與公關實務經驗的國家高階簡任文官,明知於國家公園內營火屬不法行為,卻不思遵守法律,於行前主動提出杜鵑營地、南營地及大水窟等3處生火可行性,且已知杜鵑營地離水源來回尚距1.5公里,卻任令隊友攜帶鋸子就地砍伐、取柴及生火,終引林火致災。

又,喬接受警詢時,隱瞞於杜鵑營地生火事實,並辯稱是因準備早餐時不慎踢倒爐火釀災,意圖規避森林法刑事責任,企圖以其法律智識誤導檢方及視聽大眾,但隨即被消防、林務機關分別鑑定、認定是砍伐樹枝生火致災而戳破謊言,有失國家高階文官品位,已損及政府及機關形象,顯已違反公務員誠實謹慎義務。

其次,喬近2年間向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提出12次入園申請,其中11次皆擔任登山隊領隊;又於5年內向警政署提出41次入山申請;去年4月間,獲邀隨同行政院政委踏勘玉山首登路線及八通關沿線山屋整建規劃案,足證喬深入山林既頻繁且經驗豐富,又因其任職於通傳會,更應知我國山區通訊不良一向為山林救災救難的限制,卻背離其職能知識而違法用火,肇致重大火災,難辭其咎。

最後,喬曾於2020年10月3日在巒大事業區第206林班內露營營火,已被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函送違反森林法查報書。再據登山社群媒體截圖顯示,喬前於2013年至2020年間,多次上傳並公開野炊生火照片,地點分別位於多加屯稜線西側、丹大溪、巒大溪、郡大溪等山林環境,並經監院詢問坦承:「是,那是我臉書文章」。凸顯喬生火成性,無視森林保護之責。

3位監委指出,喬除涉犯森林法刑事責任,並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有公務員懲戒法非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為,嚴重影響政府信譽,有懲戒之必要。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