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通過「港澳條例」修正草案 將勞委會改成「勞動部」
立法院內政委員今日初審通過「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3條、第23條條文修正草案,將條文中「入出國及移民署」改成「移民署」,「勞委會」修正為「勞動部」,以符合組織名稱現況。(資料照)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為因應內政部移民署、勞動部等機關已經更名,法律條文仍使用入出國及移民署、勞委會等舊名,立法院內政委員今日初審通過「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3條、第23條條文修正草案,將條文中「入出國及移民署」改成「移民署」,「勞委會」修正為「勞動部」,以符合組織名稱現況。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表示,港澳條例第13條及第23條修正條文,係基於政府推動組織改造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之權責事項已於2014年2月14日公告,自同年2月17日起改由勞動部管轄;「行政院新聞局」之權責事項,已於2012年5月15日公告,自同年5月20日起改由「文化部」管轄,為使本條例規範內容與現今的行政院組織架構一致,而為修正,本會尊重立法院決定,無不同或補充意見。
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表示,因本提案擬具之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重點,與本部函報行政院審查之修正草案立場一致,對於修正草案內政部敬表同意。
文化部指出,為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前行政院新聞局已於2012年5月20日裁撤,其相關出版品、電影片、廣播電視節目等業務由文化部承接,故尊重立法院審議職權,後續「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23條條文」修法通過後,本部將配合同步修正其子法「」香港澳門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廣播電視節目進入台灣地區或在台灣地區發行銷售製作播映展覽觀摩許可辦法」第3條條文之主管機關。